为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进政府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揭阳市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作职责,现制定《揭阳市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揭阳市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网站主动公开
【咨询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jyjdgxj/gkmlpt/index#4626
电话:0663-329082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