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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揭东县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03-21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公布揭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经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概 述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积极指导下,县经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建立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发挥县经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调 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强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加强学习,增强意识

组织机关干部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局干部职工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加强对《条例》、《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认识,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

(三)强化监督,促进信息公开

我局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的基础上,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条例》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监督等方面逐一对照检查,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把每一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做细、做实、做到位。从人民群众最需要、涉及人民群众 的切身利益等方面入手,坚持以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性、实用性,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社会效 益。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揭东县经信局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年来,我局根据工作职能,围绕工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商贸流通、节能降耗、外经贸等主要工作职能,积极公开产生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除按《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不能公开的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经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的不断学习,认真执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功能完善。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善处理流程,梳理整合局机关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加强宣传培训,转变观念,增强机关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提高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横向和纵向的交流沟通,学习市经信局和先进单位经验,及时和他们加强交流,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揭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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