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函
揭东开发区:
现将《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函》(揭市经信函[2017]166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认真积极组织开展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本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请你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本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一式七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局能源股。
(联系人:郑跃,联系电话:3296626,传真:3296345,邮箱:lcx720921@163.com)
揭东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
2017年4月5日
揭市经信函[2017]166号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
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函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函》(粤经信节能函〔2017〕6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组织开展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积极推荐本地区园区申报循环化改造。本地区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16日前将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报我局(能源科),并附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函》(粤经信节能函〔2017〕60号)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4月1日
(联系人:黄杰,联系电话:8768334,传真:8235329,电子邮件:jyjmnyk@163.com)
相关附件:
粤经信节能函[2017]60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