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版 官方微信
揭阳市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内设机构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5-17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资料、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纪检监察、党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接待、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人员服务以及工、青、妇及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起草本局重要综合性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协调宣传工作,分析和发布重要信息;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需现场审查事项由相关职能股负责)和发证,协同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相关工作;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二)运行监测与中小企业股。监测、分析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方向;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拟订工业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执行;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管理、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培育发展民营骨干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负责推进我区企业上市有关协调工作。

  (三)工业技术改造与节能股。织编制区工业重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计划;组织实施重点技术投资项目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和重大科技专项;办理相关领域技术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提出促进相关领域技术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完善企业创新体系,推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和创新;负责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提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承担全区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相关工作;研究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相关工作;管理全区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四)园区与产业引进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产业引进的方针、政策。协调出台产业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产业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产业引进协调配合机制。指导本区产业引进工作,协调产业引进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产业引进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承担省内产业转移、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产业共建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负责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申报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区承接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认定、调整及相关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内资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五)信息化与电子商务股。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负责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省及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络规划;协调推进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

  (六)科技创新股。负责拟订促进工业、农业科技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立项,归口管理区级科技“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项目、科技专项资金;对全区各类科技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和申报,并对立项的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支柱产业和龙头产业的科技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组织新技术研究开发;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及管理工作;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负责产学研结合工作,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七)科技合作与服务股。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科技成果评价、登记、科技奖励、技术保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负责全区科技奖励工作,承办区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工作;负责全区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统计分析;组织协调技术市场有关交易活动,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管理,做好成果鉴定(验收)、登记、引进、推广和保密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评定;组织开展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出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生产服务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市场管理股。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开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和进出口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承担国内市场、服务贸易情况统计工作;指导行业商会、协会的工作;组织拟订会展、商务服务等发展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推动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承担在国内举办有关商务展销会、洽谈会等重大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

  (十)贸易管理股。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协调促进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落实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工作;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本区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商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有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商务领域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制订并落实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牵头拟订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指导和组织境内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国(境)外参加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负责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企业审核确认,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含省属企业),软件出口合同的登记。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经济合作交流信息;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承担粤港、粤澳和对台经贸相关工作;承担境外非经济组织在本区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收集和发布工业产业协作信息;协调解决有关产业协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车许可的管理工作(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投资合作和口岸管理股。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拟订本区对外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做好对外投资的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指导对外援助业务的开展,监督检查本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我区境内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通关协调服务工作和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无线电管理股。负责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及协助上级开展相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全区无线电信号监测、设备检测以及相关数据分析应用;协调区内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做好全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军地、区际、跨区域无线电业务协调;协助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向社会宣传无线电管理知识。


相关附件: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