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局去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局的工作成绩,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审议意见。我局诚恳接受并向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我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继续加大环境卫生、公共文明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垃圾处理特别是垃圾分类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行动。
区环卫局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努力推动城市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规范化,大力倡导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努力提高生活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台公益广告,在我局服务范围各小区、垃圾压缩站及公厕等市政环卫设施张贴宣传海报,向沿街铺户、厂家企业等印发倡议书,工作巡查过程上门面对面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法律责任内容宣传,大力宣传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大力宣传各类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群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鼓励单位和个人尽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鼓励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活动。
大力倡导可循环再利用物品分类回收,如鼓励金属、纸类、塑料等收购利用,设置衣物纺织品专类投放回收箱等。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方面,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收集人员手工分类收集运输方式,大力推行促进居民自觉分类投放为主、收集人员手工分类相结合方式,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定时投放,全面加大收集清理力度,确保垃圾不落地。全部使用密闭压缩转运车,生活垃圾转运全面实施密闭运输,全面加大垃圾转运力度,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形成良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氛围,城市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逐步规范。
安排好广东省第26个环卫工人节有关活动。安排好区委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同优秀一线环卫工人及各工种代表共进午餐,庆祝环卫节、表彰优秀一线环卫工人活动。配合安排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举办的“关爱环卫工人,践行初心使命”主题活动,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卫健局主要领导向一线环卫工人赠送慰问品,区卫健局组织各专科医师、专家为一线环卫工人义医义诊、送医送药活动。电视台现场采访报道,通过电视宣传,弘扬正能量,向社会呼吁,关心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引导积极配合创文创卫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形成合力
明确本局管理范围内各片区、各工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既各司其职、又协同作战、配合默契工作氛围,进一步形成合力。
制定完善环卫作业标准,保障作业规范和责任落实。制定完善《揭东区环卫局业务管理工作内容》《揭东区环卫局清扫作业人员工作守则》《揭东区环卫局上门收集垃圾人员工作规定》《揭东区环卫局垃圾运输管理所规章制度》《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管理制度》《揭东区环卫局公厕管理工作制度》《揭东区环卫局道路承包代管工作规定》《揭阳市揭东区环卫局创建文明路网格化管理一览表》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局管理人员业务管理工作内容及标准,规范一线环卫工人各工种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和作业标准。
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既划清责任、又能协调配合。力促揭东区主城区环卫清扫范围职责分工协调会圆满成功,明确各单位职责和范围,会议达成共识如下:1、北环大道等71条市政道路红线内由区环卫局负责清扫保洁;2、其他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曲溪街道督促所在社区清扫保洁(指环卫局负责的71条市政道路红线之外);3、“背街小巷”由曲溪街道督促所在小区或社区居委负责清扫保洁。
三、加大投入,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
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军民码头、东寨渡口、西寨渡口3座公厕不符合创文创卫要求的二类公厕标准,需予改建、扩建,现已完成设计、预算,正在动工建设,工程预计投资160万元。投资6万多元,增设独立化粪池和排污管道,解决人民广场东2门公厕经常堵塞、无法正常使用问题。投资37.5万元,增配整体式生活垃圾压缩机1套,解决城西片生活垃圾压缩站压缩设备老化,无法满足运行需要问题。投资6万元,在揭东大道、金溪大道等路段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30处。投资13.2万元,新增配置分类垃圾桶400只。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追责
健全完善考核考评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完善《揭东区环卫局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揭东区环卫局上门收集垃圾人员工作规定》《揭东区环卫局垃圾运输管理所规章制度》《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管理制度》《揭东区环卫局公厕管理工作制度》《揭东区环卫局道路承包代管工作规定》等制度,采取日检查、月考评、季度和年度综合评比的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奖罚规定,奖勤罚懒,调动一线工人积极性,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制定完善《揭东区环卫局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落实考核标准》,每周不定期组织考评,每月和年度进行综合考核,切实落实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成立局环境卫生工作督查追责领导小组,负责主城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督查、考评、追责工作。由局长杨锐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赖味平、吴燕江、杨顺洲任副组长,人秘股负责人蔡炎波、卫生管理股负责人黄奋龙、监察股长王悦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赖味平同志兼任主任,成员从各股、所抽调。
五、严格管理,健全长效机制
优化管理模式和作业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一)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新增路段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网格化管理责任人,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编制完善《揭阳市揭东区环卫局创建文明路网格化管理一览表》,由区环卫局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片负责,全局干部职工负责到具体路段及公共活动场所和生活小区。全面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城区市政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清扫保洁人员到位、标准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沿街铺户、单位、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理人员到位、标准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巡查管理无遗漏、路面清扫保洁无遗漏、垃圾收集无遗漏。制定《揭东区环卫局业务管理工作内容》等制度,明确环卫局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巡查工作内容及要求,明确非上班时间值班人员日常管理、巡查工作内容及要求。
(二)优化作业模式,提升卫生质量水平。
1、路面作业:坚持人工清扫、机械清扫、水车冲洗、喷雾抑尘“四位一体”的作业模式。
人工清扫方面,落实每天2普扫2保洁制度,工作时间:早上5:00—晚上21:00。普扫时间为上午5:00—8:00时、下午14:30—17:30时,保洁时间为上午8:00—11:00时、晚18:00—21:00时,随季节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时间。
机械清扫方面,每天进行2次机械清扫,上午7:30—11:30时、下午2:30—5:30。
水车冲洗方面,每天进行3次冲洗,根据路段交通情况,分时段进行,早5:00—8:00时或8:30—11:30时、午12:30—15:30时或14:30—17:30、晚19:30—22:30时。
喷雾抑尘方面,每天巡回喷雾,上午8:00—11:00时、下午14:30—17:30时。
2、垃圾收集: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定时投放,收集人员每天上午6:00—9:00时、下午18:00—21:00时集中上门收集,中午12:00—14:30沿街机动收集,确保垃圾不落地。
3、垃圾运输:每天2次清运,上午5:30时起,下午1:00时起,晚上根据当天垃圾量安排增加运载班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清洗垃圾桶、果皮箱: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17:00时。
5、沿江路绿道、人行道人工冲洗:毎周2次。
6、公厕保洁:落实专人负责保洁制度,每天全面冲洗保洁应不少于5次,灭蚊、灭蝇、消毒每周不少于1次,视具体情况随时增加冲洗和消杀次数。
六、其他说明
区环卫局职能范围仅限揭东主城区之中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不包括曲溪街道镇区及城中村范围。曲溪街道镇区及城中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以及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建设、管理,均由曲溪街道及城中村负责。
区环卫局仅有垃圾转运环节包含曲溪街道,即承担把曲溪街道辖下城中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垃圾转运至市垃圾处理场。
区环卫局与各镇(街道)环卫工作没有任何领导、指导、管理隶属关系。
区环卫局已没有环境卫生执法权力,行政执法权已全部划归区住建局。
揭东区环卫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