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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县环卫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11-03 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公布揭东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解领导下,在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下,2010年县环卫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落实到各股、所,并指定人事秘书股负责 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收集,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作用,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 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条例》的要求和省、市、县政务公开有关精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工作。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 外”亲自审定每一条对外公布的信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发布保密审查、公开报送和考核、公开受理举报等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贯彻《条例》精神,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环卫局主要通过揭东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本局有关的信息,去年环卫局在政府网站发布《揭东县城区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 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在公共场所、街道两边设置橱窗专兰,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清洁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方便群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在自来水水费收费点设立公开清洁卫生费和垃圾处理费咨询点,公开接受市民咨询,使广大市民能更好了解政府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派专人负责,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接受群众监督。

  申请情况:

  无

  四、咨询情况

  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500多人次(属信息公开范畴,主要为清洁卫生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问题)其中当面咨询1300多次,电话咨询200多次。

  五、争议和诉讼情况

  无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县环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县环卫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系统性和准解性,扩大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清洁卫生费和垃圾处理费征收公开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防止政府信息公开的表面性、形式性、随意性,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三)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强网站的建设,积极与网民互动交流,提高网上办事能力,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揭东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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