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揭东区渡口性质的批复
区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要求确定揭东区渡口性质的请示》(揭东交字【2016】33号)收悉。根据《广东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的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的意见,将潭王渡口定为义渡,潭蔡渡口、尖山下渡口、广安寺渡口、玉美渡口、田东渡口、云路市渡口和下乡渡口定为半义渡。
二、由你局负责渡口渡运安全管理工作。你局要牵头会同区安监局、财政局、揭东海事处等有关单位和相关镇,根据《广东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善渡口设置和配套,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监督,并按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渡口渡船安全。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抄 送:区安监局、财政局、揭东海事处、锡场镇政府、云路镇政府、玉滘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