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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全面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9-27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东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全面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揭东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全面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方案。

揭阳市揭东区交通运输局

201771

揭东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全面打击

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揭东区道路环境,改善交通秩序,规范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环境,树立城市文明形象,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市场中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安全、稳定的运输市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区委、区政府及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揭阳市揭东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揭安监[2017]46号)为依据,以解决广大市民关心的道路交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整治重点,为守法经营者营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构建和谐交通运输秩序,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针对当前我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在揭东区范围内开展综合执法整治工作。

    以区内主要路段、站场、运输经营企业等为整治重点,迅速组织开展高强度、高密度综合整治,使我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提升安全的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打击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具体综合整治行动由揭东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后简称执法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王楚芬(揭东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池子翀(执法局副局长)

            谢建邦(执法局副局长兼机动中队队长)

            陈壮锋(执法局副局长兼锡场中队队长)

      员:郑旭波(执法局综合室主任)

            程楚群(执法局曲溪中队队长)

            黄顺辉(执法局玉滘中队队长)

            陈育松(执法局新亨中队队长)

            陈洁明(执法局路政中队队长)          

            王秋平(执法局水政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局综合室,由郑旭波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联络、协调、情况收集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三、整治重点与责任分工

(一)整治对象

    1、违法违规的客、货运输车辆;

    2、客运站场、货运站场;

    3、机动车维修经营;

    4、驾驶员培训机构;

    5、汽车租赁及客(货)运相关服务;

    6、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7、危险品运输车辆;

8、货运码头;

9、危害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重点整治对象

1、非法营运车辆;

2、违法违规的客运车辆;

3、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车辆;

4、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

    (二)责任分工

    1、依据《揭阳市揭东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揭东机编[2014]44号)、《揭东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揭东交字[2016]5号),执法局各单位、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在负责的辖区内进行常态化综合整治工作。

2、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处理和通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行动期间设立三个督查组,一组组长池子翀,负责督查综合室、路政中队、水政中队的执法工作;二组组长谢建邦,负责督查机动中队、曲溪中队、玉滘中队的执法工作;三组组长陈壮锋,负责督查锡场中队、新亨中队的执法工作。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投诉举报电话0663—3260597)。接受群众对于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的投诉,同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核查处理效率,及时反馈核实处理情况,确保有效投诉答复率达到100%

    五、整治时间及措施

    综合整治工作从201771日起至2018630日结束。

    (一)准备阶段(201771日至710日)

    1、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安排好执法车辆及执法人员,确保综合整治行动能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开展好调查摸底及宣传工作,收集和整理辖区内运输经营业户及运输车辆的经营、活动信息。

    3、要制定综合整治执法工作中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实施阶段(2017711日至2018511日)

    1、每月开展一次以上统一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时间由办公室确定。各中队根据工作实际,开展综合整治行动,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2、在综合整治行动期间,根据交通违法违规车辆的活动规律,科学合理、机动灵活地开展整治,尤其要加大节假日和夜晚的执法力度。

    3、定期召开会议,制定案件移交制度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在加大日常巡查整治力度的基础上,强化联络机制,对于违法行为涉及公安交警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及时将案件情况通报、移交给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或其他部门。

    4、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在一个年审周期内查实3次(含3次)以上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的经营者,将依法从严、从重按处罚上限处罚。

    5、建立通报制度,对于违法违规的交通运输经营者及多次违法违规的交通运输车辆,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及有关情况通报运管部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512日至630日)

    整治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存在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63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评,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使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更是缓解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迫切需要,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并完善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在整治过程中既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互相弥补,对于无法及时查处的存在明显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根据其运行轨迹通报其他执法单位进行查处,真正实现执法权限和执法职能的无缝对接。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牢固树立大局观念,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配合开展好此次综合整治行动。绝不能发生遇到困难时相互推诿、逃避退缩事件。对于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所在单位并追究当事人及带队领导的责任。

    (三)文明执法,严肃纪律。各部门执法人员要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的顽强工作作风,扎实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既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又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杜绝说情风和为违法当事人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发生“公路三乱”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揭东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工作规范》。对于在综合整治期间领导不力、营私舞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执法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要灵活地运用各种执法技巧,要对复杂执法现场局面和有过激言行倾向当事人不理智行为的控制,向当事人及围观群众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要向道路运输经营者及运输车辆司机分发宣传资料,对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运输行业违法违章行为的危害性向社会各界广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全社会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有条件的单位邀请各新闻媒体进行现场跟踪报道,宣传相关典型案例,将整治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警示违法违章运输经营者。

    (五)加强沟通,及时总结。各单位在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行动期间,要周密计划好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好执法行动,做到有的放矢、高效运作。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及时传递和反馈信息。整治期间,每月30日前各单位必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月度小结,联系人:吴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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