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交字[2015] 19号
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交通运输局打击
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揭东区交通运输局打击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揭阳市揭东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4月17日
揭阳市揭东区交通运输局
打击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打击退出道路客运市场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巩固和扩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粤交明电〔2015〕9号)及《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交[2015]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4月1日至9月30日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的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道路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结构
为加强对专项打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揭东区交通运输局开展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专项打击行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楚芬(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执法局局长)
成员:池子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吴志伟(区交通运输局运管股股长)
谢建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机动中队中队长)
陈壮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锡场中队中队长)
程楚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曲溪中队中队长)
陈育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亨中队中队长)
黄顺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玉滘中队中队长)
郑旭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室,负责全区专项打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工作,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池子翀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职责分工
根据各单位的职能范围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中队负责所属辖区专项打击行动的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专项打击行动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止,为期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单位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认真进行动员部署。对本地区的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活动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的集中地方、时间等规律,为全面整治实施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执法力量,加强检查力度,提高对客运站等重点场所、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巡查的频率,严厉打击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活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对本次专项打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巩固专项打击行动的成果,将专项打击行动的成功做法应用在今后的日常执法中,始终保持对“黑大巴”非法营运活动持续打击的高压姿态,避免出现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从近年来各地因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造成的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把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打击行动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立即采取行动,严厉打击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经营行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曝光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参与专项打击行动。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要依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不得减轻处罚。同时对扣押的非法营运车辆要继续调查车辆的来源,核实车辆的合法性,对拼装的非法营运车辆不得放行,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加强督导,及时反馈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打击行动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打击行动的跟进指导和监督检查,层层落实,全面推进。区交通运输局专项打击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专项打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打击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打击行动期间,各单位于每月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报送《开展打击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车辆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统计表》,于2015年9月底前报送专项打击行动总结。
联系人:吴春辉,1392702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