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区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5]58号)及揭阳市教育局《揭阳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揭市教函〔2015〕4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5日
揭东区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教育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集中开展以隐患整治、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灭火演练、消防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校园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校园消防基础,有力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夏季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林卫东副局长任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
三、检查内容
(一)校园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三)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五)供电线路、电器等用电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供电线路、电器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现象。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等违规用电用火行为。
(六)是否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落实每学期2课时的宣传教育内容,是否达到50%的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必修、选修和校本教材内容,是否通过参观消防队站、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校刊等方式多途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各地各学校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日前)
各地各学校对照检查内容和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情况、人员技能素质等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任务。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0日前)
各地各学校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校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对提升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能力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当前本地、本校的一项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责任,确保检查全面到位、整改全面到位。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岗位工作职责,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下大力狠抓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有力消除火灾隐患。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有效整改。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热烈的舆论声势。各地各学校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校刊、校园社团组织等方式,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整治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对查检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通报,对进度缓慢、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学校(幼儿园)要实施约谈督办;对推进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校园火灾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并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奖惩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倒查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区直学校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6月25日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从7月份开始每月22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附工作情况统计表),9月8日前报专项活动工作总结(附工作情况统计表汇总表)。
联系人:郑棉鹏,联系电话:3264647,电子邮箱:bgs3264647@163.com。
附件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附件2: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附件3:工作小结
附件4: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5: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揭阳市揭阳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