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秋季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区直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彻底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全区中小学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我局决定在9月下旬组织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秋季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包括:饮食、饮水安全,校舍、场地安全,交通安全,水、电、火、盗、气、毒、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及学生行为安全等五个方面,特别是防溺水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具体内容详见《揭东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检查记录表》(附件一)。特别针对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等三方面要进行细致的自查和复查,确保资料积累完整、教育率100%、教育效果显著、教育课次和演练次数符合要求。
二、时间安排
(一)9月10日前,为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自查阶段。9月20日前,为镇(直属)教育组对所属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安全复查阶段。各镇(直属)教育组、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应对照上述督查内容,逐条逐项地认真组织自查及复查,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在《揭东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检查记录表》和《揭东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汇总表》(附件二)上,作为存档备查资料。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及区直学校要对本单位安全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揭东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汇总表》、《揭东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和《揭东区中小学校应急演练活动情况登记表》(附件四)于9月20日前电子格式报我局基教股,邮箱:jjg3264634@163.com,联系人:杨楚雄,手机:13925609123。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于督查期间上缴区教育局安全督查组。
(二)9月下旬,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形式包括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察看工作现场,必要时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直属)教育组、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教育组长、校长、园长务必亲抓实管,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大检查,逐所逐项过关,受检覆盖面务必达到100%。区教育局将重点抽查每镇(直属)不少于6所的学校和幼儿园。
(二)深化制度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严格按照《揭东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规程》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执行安全工作制度的主动性,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小学、中学每年要分别保证有18、12个课时以上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学期初与学期末的安全教育周活动,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在形势变化、季度变换以及节假日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和预防溺水、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基本知识,以及假期外出和上学、回家途中要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另外,各学校幼儿园应在校区醒目处建立固定的安全教育警示栏,并及时发布安全教育有关信息。
(四)完善应急机制。要求各镇(直属)教育组、中小学及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针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应急疏散工作预案和防控各种流行疾病防控预案。9月份,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应组织广大师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和技能实训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应急避险、自救自护、防灾害防事故的能力。本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列入区教育局春季安全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直属)教育组及各学校都应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翔实的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同时,要求各镇(直属)教育组及各高完(职)中将活动开展情况(见附件四)及时报告我局基教股。
(五)增加资金投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安防设备的投入,对未落实安装配套好消防器材、视频监控设备及各项防护器材的单位,应千方百计筹集资金,配套完善;对老化陈旧的安全设备设施,应及时维护更换,夯实中小学物防基础。
(六)彻底排查隐患。各镇(直属)教育组、中小学及幼儿园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归类登记,建立台帐,落实专人跟踪督办,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条件不成熟或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制订计划,设立警示标志,并立即书面上报当地党政、村政及有关部门,争取各方面重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现场监控,妥善加以解决,确保安全不出责任事故。
(七)狠抓责任追究。在本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安全督查工作中,区教育局将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严、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玩忽职守酿出安全责任事故的,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配套落实组织措施,坚决处理相关责任人,发挥教育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