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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0-19 19:0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印发《揭东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各镇(直属)教育组、各高完(职)中、区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动员和组织全区教育系统积极参与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现将《揭东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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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10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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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建

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动员和组织全区教育系统积极参与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下简称“创文”),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与引导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全面动员、创新载体、典型带动和活动吸引的原则,集中组织系列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树立揭东教育良好形象。

二、活动形式

各镇(直属)教育组、各学校围绕开展文明城市、文明镇街、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以专项整治、主题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师生文化等系列活动,引导和推动全区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活动中来,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积极向上的教育环境、健康和谐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

结合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揭东教字〔2016〕76号)的要求,全区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内容,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活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我做起、接受帮助”,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增强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认识和理解,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为创建文明城市夯实精神基础。各学校要在校区显眼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及相关宣传内容,让学生入心入脑;要在学生食堂设立文明桌广告牌和文明用语提示牌;要加强校徽、校训、校歌等校园文化载体的阐发,挖掘和传播其中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素;要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日行一善”、“孝敬父母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 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学道德模范、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朗诵、演讲、国学经典吟唱会等竞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学生,建文明揭阳”手抄报比赛活动

根据区教育局印发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学生,建文明揭阳”手抄报比赛方案》的要求,全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手抄报形式,提高学生动手能力,提升学生文明素养,加深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学习和理解,让学生在价值内涵上认识,在思想感情上认同,在学习生活中践行,既突出核心价值观,又体现趣味性,寓教于乐,使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氛围中积极参与到文明揭阳创建活动之中。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手抄报比赛,并组织评选一批区级、镇级、校级的高质量作品,为全区教育系统“创文”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三)开展全区中小学校“文明小标兵”和“优秀爱心小组”评选活动

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中小学校“文明小标兵”和“优秀爱心小组”评选活动的通知》(揭东教字〔2016〕78号)的要求,结合“创文”工作的推进,今年下半年在全区中小学校中开展“文明小标兵”和“优秀爱心小组”评选活动。全区各学校要大力做好宣传发动,积极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学雷锋爱心小组,引导广大学生广泛开展尊老爱幼、扶贫助孤、服务社区等献爱心活动,切实加强学生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培养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创文”工作深入开展。在今年年底前要评选一批区级、镇级和校级“文明小标兵”和“优秀爱心小组”,及时表彰在献爱心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树立一批“创文”先进典型,塑造富有时代特点的文明形象,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

(四)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树立正确导向。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编写专题材料,通过诵读经典、主题班会、团队活动、文艺演出等形式,围绕“争做文明青少年”、“争做文明小市民”等主题,借助校园网、校报校刊、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引导广大学生剖析陋习的表现和危害,宣扬新风,树立正气。二是改革传统礼俗,树立公序良俗。要对学生进行传承和创新的教育,做到文明节俭,简朴中体现庄重。三是坚持科学引导,突出扬新弃旧。全区各学校要发放致广大教师、家长及学生的《倡议书》(附件一),以《倡议书》、“我向家长捎句话”文明行动为主题,引导组织广大教师、学生与家庭一起学习“文明公约”和“道德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要号召广大师生和家长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走进社区捡拾白色垃圾,回收可再生资源,打扫公共卫生,解决“随地吐痰、随地扔垃圾、随手涂画”等问题,以学生带动家长,以家庭影响社会,将学生教育逐步向社会延伸,实现“争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的目标。

(五)开展“幸福揭东 美丽揭东”社会实践活动

全区各学校要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成果的展示和交流,通过举行“摄影、书法、绘画、演讲、微视频、征文”等活动,展示揭东,讴歌揭东。各学校还要主动向家长宣讲开展“幸福揭东 美丽揭东”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争取家长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推动“创文”的强大合力。

(六)“牛皮癣”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区创文办《揭东区全面开展“牛皮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揭东创文办〔2016〕3号)的统一部署,全区各学校应迅速组织开展“牛皮癣”专项治理行动,并确定今年10月份最后1周(10月24-28日)为全区中小学校园“牛皮癣”专项治理行动周。各学校要组织师生对学校围墙内外的“牛皮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清理,同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并做好整治效果后续跟进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完成创建目标,区教育局决定成立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柯璧彦同志任组长,林郁明、陈怀深、林卫东、张锐军、黄文波、黄御欢等同志任副组长,杨景秀、林珣、许志斌、陈创城、陈正旗、江少平、江明凯、曾立辉、吴东鸿、卢鸿典、蔡建华、郑爱光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创文办”),陈怀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志斌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在各责任股室抽用,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创文”工作的开展。各镇(直属)教育组、各中小学校也应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创文”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

根据《揭东区教育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分工表》(附件二),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1.责任领导职责: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线条创建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好人员、经费、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工作目标,顺利通过市、区创文办的检查验收。

2.局创文办职责:负责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创建责任部门的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情况及时总结,进行信息反馈;组织落实迎检工作。

3.牵头股室工作职责:牵头组织、督促、检查创建项目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责任分工表的任务要求和自身职能,提出创建目标,制订创建计划;收集、整理提供相关创建资料。

4.责任股室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分工表的任务要求和自身职能,制订创建计划;组织实施各项目的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各个工作时段的任务;负责协调联络项目任务的区直其他责任单位,及时了解相关区直责任单位创建情况,收集、整理提供相关创建资料;报送月报情况,反馈相关信息;根据目标任务要求,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的自查和总结,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三)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单位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与“创文”活动的关系,要与“教育创先”、内涵发展、特色学校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校园网、校报、校刊、黑板报、橱窗、宣传栏、标语横幅等阵地,大力宣传“创文”活动的重要性,宣传活动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和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例,激发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

(五)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各单位各学校要在认真完成区教育局创文办统一部署的活动基础上,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富有特色的活动载体,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六)加强督查,强化考核。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区教育局创文办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单位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活动走过场的单位和学校,将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

(七)注重收集,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区直学校要制订“创文”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专人负责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将具体实施方案及《揭东区教育系统“创文”活动信息联络员登记表》(附件三)各一式一份于10月3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创文办,同时发送电子格式至邮箱:jjg3264634@163.com,联系人:谢育青。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及时将本单位本学校活动信息、工作特色及《揭东区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四)报送区教育局创文办。区教育局将在揭东教育信息网开辟“创文”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全区教育系统“创文”工作动态,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增强实效性。

附件:一、倡议书

  二、揭东区教育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分工表

  三、揭东区教育系统“创文”活动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四、揭东区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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