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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 建设示范市和全国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4-16 22:4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股室,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区直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五城同创”的工作部署,动员和组织全区教育系统积极参与“五城同创”活动,现将《揭东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全国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

揭东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市和全国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五城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森林生态环境,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根据《揭东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揭东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和《揭东区创建全国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市实施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努力打造“生态型、效益型”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创造生态宜居、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到2020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全国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市”称号的总体目标,全区教育系统积极配合开展创建活动,力争通过2018~2020年三个年度的推进,不断完善绿色校园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提高校园管理水平,增强师生绿色环保、生态文明和平安法治意识。

三、工作任务

(一)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中有2项指标涉及教育系统,内容为:“(四)城区生态文化—1、科普场所—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四)城区生态文化—3、科普活动—每年举办区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具体工作任务详见《揭东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一)。

(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标准中有2项指标涉及教育系统,内容为:“33、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2)教育部门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列入中小学教育大纲,从小学开始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宣导学生自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35、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1)在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创建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具体工作任务详见《揭东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二)。

(三)全国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市。全国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市中有2项指标涉及教育系统,内容为:“3、平安创建群众知晓率—提高公众对平安创建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内容做法的知晓率;31、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工作任务详见《揭东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三)。

四、创建步骤

按照市、区的总体部署,创建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全面发动、落实责任。主要任务是按照创建标准,成立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各类方案,细化指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2019年):系统推进、整体完成。以绿色校园和平安校园为抓手,积极开展绿色校园和平安校园创建验收工作;对照相关考评体系,系统收集和整理相关文件、材料、规章制度及图片,并做好分类归档。

第三阶段(2020年):查漏补缺,巩固迎检。主要任务是在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巩固成果,做好接受省和国家检查验收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区教育系统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区“五创”指挥部的统领和局“五创办”的领导下,区教育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办公室、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办公室和创建全国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市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创建工作。各镇(直属)教育组、各高完(职)中及区直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围绕相应工作要求,全面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直属)教育组、各高完(职)中及区直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讯通、电子屏等载体,做到师生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围绕绿色校园、生态文明和平安校园建设,狠抓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协作联动,积极配合。各镇(直属)教育组、各高完(职)中及区直学校(幼儿园)要树立牢固的全局意识,在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和完成各自工作任务的同时,要自觉服从当地有关部门、乡镇村政的安排,协助做好创建相关工作,形成协作联动,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及时总结,报送资料。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及区直学校(幼儿园)要落实专人负责创建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将本单位活动信息、工作特色电子格式报送局五创办,邮箱:jjg3264634@163.com,联系人:谢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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