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区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动员和组织全区教育系统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现将《揭东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
揭东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开展“五城同创”活动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学生文明素养,提升校园文明程度和教育系统文明品位,促进学校和谐、文明、健康发展,营造优质的宜教宜学校园环境,确保创文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揭阳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揭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建为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宗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学校文明程度,提升广大教职工文明素养和学校办学品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相关工作任务,突出重点,突破弱点,攻克难点,提升亮点,以“无减分、有加分”为最高标准,全力以赴,全面服务市中心城区2020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工作。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改善优化校园育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发展,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全面提升校园管理水平、师生文明素养和学校文明形象,努力形成“一校一品”的新格局。实现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全覆盖,至2020年前全区各中小学校达到区级文明校园标准,同时推荐一批中小学参市级、省级文明校园评选。
三、工作任务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测评内容和指标要求,其中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涉及教育系统的有8个项目、13项指标21项测评内容共37项测评标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涉及教育系统的有5个测评项目共20项测评标准。区教育局把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任务分解下达至局各股室、各镇(直属)教育组、各高完(职)中和区直学校,具体工作任务详见《揭东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一)和《揭东区教育系统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二)。
四、工作思路
按照“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依靠师生、打造特色”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把创文活动变成塑造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过程。
(一)统筹推进。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市有机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校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工作机制和督查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统筹设计活动任务和时间表,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层层推进,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二)重点突破。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创建文明校园为抓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通过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我的中国梦”、“三爱三节”等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学生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重点做好测评项目任务落实、测评资料编报、实地测评点打造等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育系统所承担的创建任务。
(三)依靠师生。继续以“创文为我 我为创文”为统领,发动广大师生投身创文活动中,把创文工作始终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让广大教师共享创文成果,并在实践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提升。在提高指标达标率的同时,实现创文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四)打造特色。坚持以“特色立校、特色强校、品牌兴校”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充分挖掘学校特色,突出当地文化内涵,广泛开展具有本地本校特色的创文主题活动,彰显揭东的特色文化。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创建工作从现在至2020年12月,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上半年):统筹规划,全面启动
1.成立机构,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各镇(直属)教育组、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领导机制。
2.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地各学校要对照测评体系和责任分工,制订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分阶段推进落实。同时,做好全区第一批中小学校申报区级文明校园的评估验收工作。
3.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深入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系列活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师生参与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阶段(2018年下半年):夯实基础,重点突破
按照上级的部署,实施“六大文明行动”和创文“三项工程”,在教育系统中重点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实地测评点打造工作。
1.强力宣传,开展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切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夯实基础,创建文明校园。根据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开展“铸魂、育德、创优、乐善、守礼、明智”六大行动。继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好全区第二批中小学校申报区级文明校园的评估验收工作,推动师生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3.重点突破,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和公共基础设施提质“三项工程”工作。
4.收集资料,建立档案。按各自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创建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5.加强督查,整改提高。对各地各学校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三阶段(2019年):全面推进,深化提升
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同时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深化提升,做好全区第三批中小学校申报区级文明校园的评估验收工作,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要求。
1.强势宣传,全民动员。进一步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和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对表整改,深化提升。对照测评体系,将差距较大、基础较为薄弱的项目列出,围绕创文薄弱清单,逐项整改,深化提升。
3.高质量完成建档工作。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漏补缺,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
第四阶段(2020年):查漏补缺,提名迎检
1.强势宣传,全体动员。召开创建工作迎检工作会议;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等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2.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全面完成各测评项目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区级文明校园的评估验收工作;加强对各地、各学校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查漏补缺;做好迎接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测评准备工作。
3.完善档案,突出亮点。做好当年度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并做好三个年度资料的整体印制备查工作,力求在资料规范、完整的基础上,突出我区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
4.全力以赴,冲刺迎检。制定具体的迎检方案,全力做好迎接检查考核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任务与职责,为争取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做出应有贡献。
5.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深化各项创建工作,巩固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平台和重要载体,是我市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全区教育系统上下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攻坚克难,众志成城,夺取胜利。在区“五创”指挥部的统领和局“五创办”的领导下,区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简称“局创文办”)负责指挥、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创文工作。各镇(直属)教育组、各高完(职)中及区直学校要成立创文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创文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高实效。创建工作实行“以块为主、线条保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1.责任领导职责: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线条创建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好人员、经费、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2.局创文办职责:负责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创建责任部门的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情况及时总结,进行信息反馈;组织落实迎检工作。
3.牵头股室工作职责:牵头组织、督促、检查创建项目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责任分工表的任务要求和自身职能,提出创建目标,制订创建计划;收集、整理提供相关创建资料。
4.责任股室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分工表的任务要求和自身职能,制订创建计划;组织实施各项目的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各个工作时段的任务;负责协调联络项目任务的区直其他责任单位,及时了解相关区直责任单位创建情况,收集、整理提供相关创建资料;根据目标任务要求,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的自查和总结。
5.各镇(直属)教育组、各级各类学校工作职责: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创建标准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细化相关指标,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落实具体措施;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创文实地测评点的要求,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和净化,营造浓厚氛围,打造校园文明。
(三)加大宣传,强化引导。全区教育系统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上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校园网、校报、校刊、电子屏、黑板报、橱窗、宣传栏、标语横幅等阵地,大力宣传“创文”活动的重要性,宣传活动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和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例,激发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培养师生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和良好习惯,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任务要求内化为全体师生的积极认知和自觉行动。
(四)加强督查,强化考核。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区教育局创文办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单位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进展不及时、活动走过场和不按时不按规定要求上报材料、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单位和学校,将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
(五)注重收集,报送资料。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及区直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创文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将具体实施方案及《揭东区教育系统创文活动信息联络员登记表》(附件三)各一式一份于4月3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创文办,同时发送电子格式至邮箱:jjg3264634@163.com,联系人:谢育青。同时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本学校活动信息(以简讯形式,图文并茂,每个教育组每月至少4条,每所高完[职]中、区直学校每月至少2条)、工作特色及《揭东区教育系统创文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四)电子格式报送区教育局创文办。区教育局将利用揭东教育信息网“五城同创”及“创文”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全区教育系统创文工作动态,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