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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1-10 13:0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东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过天,

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保证全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岁末年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特别是省委书记李希同志、省长马兴瑞同志以及揭阳市委书记李水华同志、市长叶牛平同志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揭阳市委六届第25次常委会议要求,结合“五城同创”和“众剑行动”等中心工作,以“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为主题,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单位自查”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有效管控事故风险,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集中举行各类应急演练,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元宵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教股,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由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具体负责机构,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地各学校要紧抓校园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及交通安全的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检查方案,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安全无事故。

1、消防方面。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生产性场所和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对“三合一”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执法,深入开展宿舍、“三小”场所、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方面。各地各学校要深刻吸取我市“7.06”和“7.11”事故教训,按照省、市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做好校车管理工作,确保接送学生交通安全。各地各学校要彻底摸清学生上下学使用或乘坐的交通工具情况,确保一个不漏,详细真实,并建立明细台帐;对于查出存在非法、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学校要及时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如实汇报情况,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于乘坐违规车辆或使用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的,要通知家长强化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逐一签订拒用摩托车、电动车、拒乘和拒租非法、违规车辆承诺书或交通安全责任书;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学生户外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交通安全教育,重点抓好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接送员接送制度的落实,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校车驾驶员严禁“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较大事故发生。

3、安全保卫方面。要加强保安和门卫的管理,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和制度防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出入来访登记、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和精神病人进入校内。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必须有校级领导和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同时要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路段有人值守。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要严格执行家长或监护人凭卡接送制度。各校(幼儿园)都要安装“一键报警系统”。

4、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方面。各镇(直属)教育组要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原料采购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食品义务监督员开展检查等情况;学校是否存在无证照小卖部,是否出售“三无”食品;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建筑施工方面。各地各学校要强化重点建设项目及面上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施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突出抓好在建工程涉及的员工防护品佩戴、临时用电安全、临时搭建工棚、特种设备操作证、“三口五临边”、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部位等环节的重点检查和整治,杜绝预防坍塌、有限空间作业、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6、电梯等特种设备方面。各地各学校要对电梯开展全面清理清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主动投保电梯责任险;要检查电梯、游乐设施设备、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7、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8、自然灾害防范方面。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制订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以及对《揭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应对台风、暴雨停课指引》的宣传教育情况。

9、宿舍安全方面。要抓好消防器材的检查与及时更换,消防通道的畅通、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与保养,寝室门锁、家具设施的检查与及时维修等;要做好宿舍管理员日常安全巡查,值班员夜间巡查,学生宿舍每日水电、卫生巡查,学生宿舍查房要认真检查人数(每天午睡或晚睡时,宿舍管理员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10、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季节特点,加强对学生防溺水、防台风暴雨、防火、防触电、防交通等各项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各校要以家访、校讯通或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

11、学生出勤管理方面。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授课教师点名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如学生未及时到校,当天授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告知学校领导,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摸清学生的去向;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学时间,需提前告知家长并做好学生是否到家的信息反馈工作;遇有学生请假外出或回家有事,需联系家长到班主任处办理签字手续,特殊情况由学校负责护送。

12、学校应急值守工作安排方面。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18年1月15日前)。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责任和人员安排,并结合市委六届25次常委会会议精神深入部署推进。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8年1月16日至2月15日)。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集中治理隐患问题,广泛开展宣传曝光,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2月16日至28日)。各地各学校对“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情况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力排查。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领导,针对岁末年初经济活动活跃和人流、物流、车流增多的特点,加大检查整治力度,做到排查到位、建立台账、底数明确;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有效。

2、压实责任,严明纪律。各地各学校要压实责任、严明纪律,全面贯彻落上级的工作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势推进专项行动,对排查不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区教育局将予以督查问责。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以“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显眼的区域悬挂主题标语。要加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发动全社会参与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4、加强演练,强化值守。各地各学校要加强事故预警、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将发生事故的机率和事故发生后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学校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或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专项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2月底前完成,请各地各学校要按《揭东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将工作总结于3月1日前纸质一式一份报区教育局基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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