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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8-14 19:4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印发《揭东区3-6岁儿童学习与

发展指南实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直属)教育组、有关幼儿园:

现将《揭东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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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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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实验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教基二〔2012〕4号)精神,正确认识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所有幼儿园中全面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实验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健康成长为宗旨,重点探索《指南》在学前教育实践层面的具体实施方法,把《指南》所倡导的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教育方法落到实处,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和科学育儿水平,把揭东真正建设成为广东省贯彻落实《指南》实验示范区。

二、实验目标

(一)探索《指南》培训的有效方式

根据全区幼儿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和理论水平的现状,采取“培训为先、研训并进”的工作模式,采用集中培训和分片培训相结合、园本教研培训和区域教研相结合、培训引领和实验进度相结合、个人自修和团队互助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达到实验与指导同步、实验与培训并行,实现教师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实验中转变、研训中成长,扎实推进《指南》实验工作。

(二)规范保教行为,推动质量提升

积极探索贯彻落实《指南》提出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的途径与方法。倡导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全面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形成支持和满足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活动形式,珍视游戏和生活对幼儿发展的重要作用,关注活动过程,防止和杜绝“小学化”教育倾向,将《指南》精神落实于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实施保教活动,为幼儿全面、可持续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

(三)重视家园合作,实现家园共育

将家庭作为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建立家园合作的有效机制,积极探索贯彻落实《指南》“面向家长,引领家长”的途径与方法,引导社会、幼儿园和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价值观,积极探索、创新家长工作形式,引领广大家长学《指南》、用《指南》,形成家长支持、主动参与、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家园共育取得新成效。        

三、实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3月至8月)

成立揭东区贯彻落实《指南》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验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指南》的实验工作。按照区、镇(街)两级建立分层管理的模式,构建覆盖全区、点面结合、整体推动的实验格局。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都列为贯彻落实《指南》的实验对象,并遴选出15所幼儿园作为重点实验园(具体名单见附件)。各镇(直属)教育组、各重点实验园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具体实验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9月底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二)贯彻实验阶段(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

1、坚持“学、研、训”先行。全区各级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应立足区域、立足园本,有组织、有计划、有层次、有专题、有反思、有成效地开展《指南》的学习、研究和培训工作。

 2、强化专业指导。区、镇教育部门应分别组成指导小组,在充分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围绕实验工作目标,明确推进方式和措施,创设条件推动《指南》实验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园的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探索在不同幼儿园实施《指南》的具体方法,开展教科研和分享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开展园本教科研和园本培训。定期、不定期对实验园开展专项评估,及时了解方案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不断强化实验工作效果。

3、注重课题实验研究。全区各实验园要按照《指南》精神,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课题实验,积极探索出有效组织推进《指南》适宜的方式方法。实验课题重在解决教师、家长将《指南》要求落实到幼儿一日生活中的问题。通过实验活动,重点在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家园共育教育,科学育儿活动、幼儿学习活动体系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共同纠正和防止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质量和水平。

4、大力宣传推广。区、镇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应经常性地开展研讨、总结和反思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推广。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

组织贯彻落实《指南》实验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积累资料成果,挖掘典型经验,评出一批科学保教示范园并授牌表彰。展示实验成果,带动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面落实《指南》,促进全区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直属)教育组、各实验园要成立专门的实验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实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扎实推进实验工作的开展。

(二)提供经费支持。各实验园要安排专项经费作为实验经费,完善教学设备设施,加强培训,奖教促研,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镇教育部门要建立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实验园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及时解决保教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要组织实验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交流、研讨活动,开展先进实验园、优秀实验教师和优秀实验成果评比活动,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展示实验成果,带动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面落实《指南》,确保实验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学前教育科研机构和幼儿园的专业优势,发挥各种大众传媒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指南》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提高广大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实现家园共育。

(五)严格工作管理。区、镇教育部门、各实验园要加强工作管理,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实验名义向幼儿园、家长推销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等。


附件:

揭东区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

指南》重点实验园名单(15所)

1、揭东区春晖幼儿园

2、曲溪街道中心幼儿园

3、揭东区奇伟幼儿园

4、云路镇中心幼儿园

5、云路镇佳跃幼儿园

6、埔田镇中心幼儿园

7、埔田镇童乐幼儿园

8、玉镇中心幼儿园

9、玉镇金太阳幼儿园

10、锡场镇中心幼儿园

11、锡场镇育苗幼儿园

12、新亨镇中心幼儿园

13、新亨镇中兴幼儿园

14、玉湖镇中心幼儿园

15、玉湖镇欢乐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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