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2014-2015学年度名校长、名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区直学校、名校长、名教师:
为切实加强名校长、名教师的培养、管理,充分发挥名校长、名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揭东县名校长、名教师考核方案》的要求,现就做好揭阳市揭东区2014—2015学年度名校长、名教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组。由揭阳市揭东区名校长、名教师评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核组,负责揭阳市揭东区2014—2015学年度名校长、名教师的考核具体工作。
二、考核对象:揭东区第二届名校长、名教师共23名(含首届期满考核合格列入本届名校长、名教师管理17名)。
三、考核方式、时间:
1、考核采用定性考核(民主测评)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2、考核定于2015年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见考核日程安排表。
四、考核内容、办法:
1、做好总结自评工作。根据《揭东县名校长、名教师培养选拔管理办法〈试行〉》(揭东发【2010】39号)的精神,
按照《揭东县名校长、名教师考核方案》的考核内容,考核对象应于9月底前写好一学年来的履职报告,填妥《揭阳市揭东区名校长、名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同时按考核量化表做好自评,准备好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考核。
2、进行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由考核对象作履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由各单位按参会人数自行印制,表模见附件4)。参加民主测评会对象:①名校长、名教师所在学校全体教职工;②名校长、名教师所在镇教育组的中小学校长及有关代表、教育组人员。
3、实绩考核。考核组根据揭阳市揭东区名校长、名教师考核量化表,对考核对象提供的教育教学业绩和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验核,并进行量化计分,评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计分办法和考核结果的使用,均按《揭东县名校长、名教师考核方案》的规定执行。
附件:1、揭阳市揭东区名校长考核量化表
2、揭阳市揭东区名教师考核量化表
3、揭阳市揭东区名校长、名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4、揭阳市揭东区名校长、名教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揭阳市揭东区名校长、名教师
评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