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6号)文件精神,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各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现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对揭东区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问卷调查,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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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