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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公示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粤教师〔2018〕13号)的精神,我区按照工作程序,通过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区教育、财政、人社、卫健四部门联合审核,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2021年揭东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名册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揭东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663-3264640。

  附件:《揭阳市揭东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2021年)》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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