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霖磐镇“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霖磐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霖磐镇“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
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对揭阳产业园月城镇等镇街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处理意见》(揭乡振组[2019]19号)精神,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镇“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特制定此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的
以自然村为基本整治单元,镇负责、村实施,广泛发动群众,迅速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扭转农村“脏乱差”现象。
二、整改任务
(一)“三清理”
1.完成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农户生产工具(如锄头、簸箕、犁耙、打谷机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占道堆放;废弃的建筑材料及时全部清理,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堆放有序,不占用道路、公共场所,不影响通行。
2.完成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各农户负责清理房前屋后的垃圾杂草,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达到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3.完成河溪沟池塘渠淤泥、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房前屋后排水、排污沟以及村内沟渠、池塘、溪河无淤泥、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保持清洁、畅通。
(二)“三拆除”
1.完成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工作。
(1)组织对废弃猪牛栏、露天厕所茅房进行拆除。
(2)危房原则上由村组织发动村民自行修缮、拆除,并对有需求的村民提供挖掘机等设备进行清理。
(3)拆除后可利用的旧石条、旧门斗、旧石磨等建筑材料可用于绿化美化或收集堆放,不占道、不影响通行;对废弃的建筑材料合理处理或统一填埋。
拆除危旧房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分类处置。一是保留类。对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和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要保留其建筑形制,修缮时要修旧如旧;对暂时无力修缮的,必须进行全面卫生保洁,确保该区域无积存垃圾、无杂草杂物,干净整洁、整齐有序。二是修缮类。对建筑质量较好,与村庄环境与整体规划冲突不大的传统旧屋,采取保留措施,维持现状;对简陋建筑、质量较差建筑,以及对村庄风貌有较大负面影响、建筑质量差的危旧房,原则上采取拆除措施,不予拆除的,要限时除险加固,开展外立面整饰;有居住需要的,要依照村庄规划限时进行改建。三是拆除类。对危房、有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要采取拆除措施,并由村出具权属凭证等形式的产权证明(俗称“地票”),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规定,农村旧房屋等建(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拆旧范围。一是已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建(构)筑物和建筑群,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或者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的建筑;二是权利依法受到限制、已签订买卖合同、正在办理转移登记的房屋;三是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四是其他不宜拆旧的情形。
2.完成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对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场所,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对占道种植的农作物予以清除还路。
3.完成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拆除工作。组织拆除道路两旁乱拉乱挂的标语、横幅等各类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清理建筑物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小广告。建筑物外观达到清洁美观,商业广告、招牌统一规范有序。
(三)“三整治”
1.完成垃圾乱扔乱放整治。全面清理路边、堤边、桥边、村边、屋边和公共场所的各类垃圾。健全村庄保洁机制和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做到有垃圾桶、收集运输工具等保洁设施,有稳定的保洁队伍,专人收集、专人清扫、专人运输,垃圾日产日清,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2.开展污水乱排乱倒整治。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将管网铺设到户,生活污水纳管纳渠,污水、雨水分流排放。每个自然村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模式,建设科学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村庄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河溪沟池塘渠污染源,实行畜禽集中圈养,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公共厕所建设,清除村庄黑臭水体。
3.开展“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整治。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清除空中“蜘蛛网”,消除安全隐患;推行布线“同一侧、同高度、同走向”,做到线杆架设整齐,线路布设有序,“三线”整齐有序。
4.实施绿满家园行动。实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见缝插绿,积极选用乡土树种,对拆除后空地、房前屋后、村道巷道、村边水边、未建设宅基地等进行规整植绿、建栅栏圈围。对高速公路、国道、主要河流沿线、南粤古驿道、旅游景区和邻市交界处的矿场、荒坡、荒地进行复垦复绿。
5.开展拆旧复垦行动。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粤府函〔2018〕19号)精神,结合“三拆除”,通过对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实施整治复垦为农用地,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复垦指标收益扣除成本后,净收益按照一定比例返还镇、村集体和农户,为乡村振兴提供用地支持。积极探索村庄功能布局优化、空心村拆旧建新、拆旧复垦等不同模式,采用“城市微改造”的办法,列明正负面清单、规范申报程序、监管程序等,试点先行,研究解决农民宅基地紧张、乡村振兴用地困难等突出问题。
三、整改要求
(一)立行立改
桂东村、桂西村、东风村要以此次暗访为契机,全面查缺补漏,举全村力量,发动群众,以清拆质量为检验标准,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地毯式、不留死角、不留情面的开展全域整治整改。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改时限
省定贫困村东风村于11月20日前整改完毕,桂东村、桂西村于12月5日前整改完毕。
所有村要全面动员,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年底前全面彻底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任务。桂东村、桂西村、东风村、德南村、南塘村、东洲村辖属所有自然村必须在年底前达到干净整洁村(1.0版)标准(附件1)。
(三)重新组织验收
1.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已经决定撤销产业园所属全部村(社区)“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验收的认定,并将随时派出暗访组随机对各地进行飞行暗访,区督查暗访组也将加强对各地的督查暗访力度。各自然村要迅速开展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届时由区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重新验收(附件3);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镇班子成员和驻村组长要深入到挂钩行政村督促指导整治任务。按照区要求,镇党委书记、镇长每周至少3天或3次到村督促指导工作,镇、村书记要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为主业主责来抓,切实担负起抓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职责,“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整改工作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落实,要把责任细化到每一位镇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联社负责人,把责任压实到村到人,用严肃的纪律、严格的问责、倒逼的机制调动镇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联社负责人干事担当的积极性,形成整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镇“三清三拆”督查组要对各村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有关村开展整改,倒逼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微信、一封信、村村通广播等宣传媒介,加大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打一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人民战争。
附件:1.干净整洁村标准
2.美丽宜居村标准
3.揭阳产业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验收表
附件1:
干净整洁村标准
附件2:
美丽宜居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