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党(总)支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中共龙尾镇委党校2020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请各村(居)、各有关单位按要求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届时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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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龙尾镇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龙尾镇党政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龙尾镇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和《中共揭阳市委关于印发2019-2023年揭阳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揭委发〔2019〕8号)精神,围绕我区、镇中心工作、事业发展需求和党员、干部学习需要,特制定2020年龙尾镇党校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二、班次设置
2020年拟举办六个班次。主体班次安排如下:
(一)农村党员培训班
全年办2期,每期学员80人,学制3天(第1期: 4月15日至17日;第2期: 8月12日至14日),培训对象为各村(居委)党员。培训地点:龙尾镇党校。
(二)妇女党员干部培训班
全年办1期,学员34人,学制3天(5月27日至29日),培训对象为镇村妇女党员干部。培训地点:龙尾镇党校。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党员干部培训班
全年办1期,学员90人,学制3天(6月17日至19日),培训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党员干部。培训地点:龙尾镇党校。
(四)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全年办2期,每期学员20人,学制3天(第1期:7月15日至17日;第2期:11月4日至6日),培训对象为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地点:龙尾镇党校。
(五)镇股级干部、青年干部培训班
全年办1期,学员24人,学制3天(9月16日至18日),培训对象为镇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股级或35岁以下青年干部。培训地点:龙尾镇党校。
(六)村(居委)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培训班
全年办1期,学员34人,学制3天(11月25日至27日),培训对象为村(居委)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培训地点:龙尾镇党校。
三、学习内容
各主体班次教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重点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的学习贯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和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揭阳产业园党委和管委会目标任务,加强理论武装,注重专业化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要求,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学员参训期间不再安排一般性工作、出差、会议等。
(二)认真组织选调。各单位各村(居委)要根据培训班次的具体要求,按照各班次学员分配名额,认真选调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要重点选调近年来未参加各级党校系统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的党员。
(三)严格培训纪律。培训期间,要严格培训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学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课堂纪律、考试纪律、请假纪律,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学员,将采取提醒、批评等措施,从严管理。同时,将建立参训学员培训档案,对党员参加党校培训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按季度汇总并反馈,反馈情况作为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和党员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
五、报名须知
各班次学员名单由各村(居委)、有关部门负责报送。各班次学员名单电子版请于3月6日前报送至龙尾镇组宣办。各班次办班时间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龙尾镇组宣办联系人:何乐波,联系电话:3651414。
附件:1.各主体班次学员名额分配表
2.学员培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