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因人员工作变动及分工调整,为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日常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龙尾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现将调整后的《龙尾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龙尾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龙尾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印发
龙尾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溪河水库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揭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结合我镇“创文”工作和迎盛会·百日百项大行动,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保护水域岸线、强化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在我镇溪河水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溪河水库管理保护机制,全面构建具有揭阳特色的平安绿色生态水网,为维护溪河水库健康生命、实现溪河水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溪河水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规划约束,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促进溪河水库修养生息,发挥溪河水库生态效益。
2、坚持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牢牢把握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统筹流域和行政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水域和陆地,系统推进溪河水库治理与保护,构建安全生态、蓄泄兼筹、循环通畅、多源互补的江溪河水库水系。
3、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全面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打破部门、区域、层级的壁垒,明确管理职责,实行联防联控,形成“党政齐抓、上下共管”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4、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根据省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发展定位,结合实际,按照 “打造平安生态水系”模式全面推进河长制。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我镇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突出水问题。
5、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科学管水,建立健全溪河水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价,狠抓责任落实。以“互联网+河长制”为重要抓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治水管水能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关注和保护溪河水库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要求
到2017年年底,全镇境内溪河水库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镇、村河长制组织体系。
到2020年年底,水资源利用更加充分,水环境改善更加明显,水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全面完成规划内的河流治理任务,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
二、组织体系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
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朱培涛(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冰銮(党委副书记、镇长)
林国远(副镇长)
成 员:彭佳龙 何武发 黄明标 吴耿东
王 悦 林 庆 钟佳伟 张小良
王汉茂 黄云春 黄惠林 何成欢
何华通 王庆良 吴小平 赖文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镇河长制议事协调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水利所,办公室主任由王悦兼任。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岗位责任、编制和经费,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二)构建河长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河长体系。镇党委书记任总河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各河流、沟渠(河段)的村级河长,小型水库河长按水库管理单位隶属关系由村负责同志担任,山塘、村池塘等小微水体河长由所在村负责同志担任。村设溪河水库专管员、保洁员。
(三)明确工作职责
1.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推行河长制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
2.镇级河长职责。负责做好所辖溪河水库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保护水域岸线、强化执法监管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库、超标排污、非法采(洗、运)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负责所辖溪河水库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整治,工程维护、岸(堤)线管理、保洁管理,指导村开展村级溪河水库管理和保护工作。完成县(区)级河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对所辖溪河水库做好管理和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村级河长进行考核和评价。
3.村级河长职责。完成好县(区)、镇(街道)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本辖区范围溪河水库日常管理与保护的工作,包括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保护水域岸线、强化执法监管等。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库、超标排污、非法采(洗、运)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开展所辖溪河水库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教育引导村民保护爱惜河流、杜绝向河道乱扔垃圾杂物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并报告破坏溪河水库相关行为。
4.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拟订溪河水库管理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察、验收、信息共享等工作。按照一河一策、一湖(库)一策原则,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溪河水库河长制实施方案。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管理,保护水资源
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规划管理、取水许可、水资源调度、水资源用途管控和有偿使用制度。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加强农业、工业、城镇节水。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充分利用好全镇宝贵的水资源。加快开发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溪河水库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溪河水库排污总量。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保障水安全
结合我镇“创文”工作和迎盛会·百日百项大行动,进一步完善主要江河防洪体系,提高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加快“山边、水边”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大力推进溪河系统治理,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和重点涝区治理,积极推进堤防达标加固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三)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治水污染
贯彻落实《揭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2020年)》(揭府办〔2013〕91号)等文件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优良水体保护,做好水陆统筹,强化源头控制,突出上下游、支流连片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对企业污染、镇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防控,打造全镇平安生态水系。
(四)维护溪河水库生命健康,修复水生态
强化溪河水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非法侵占自然溪河水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划定水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溪河水库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及周边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推进溪河水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强溪河水库联合调度,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溪河水库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溪河水库健康监测与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大力构建湿地保护体系,加快平安生态水系建设,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湿地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开展流域生态保护规划。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溪河水库生态环境。建立溪河水库生态补水长效机制。
(五)严格溪河水库空间管控,管理保护水域岸线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加快推进溪河水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编制河道水域岸线管理利用保护规划,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溪河水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六)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执法监管
加强溪河水库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适时修订河道管理法规。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运转高效的协作机制,实现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工作机制。统筹加强涉水工程、重点污染源和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动态监管。建立健全溪河水库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加强溪河水库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下沉执法力量,实现执法重心前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溪河水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养殖、采(洗、运)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实化主要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安排,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党政领导下的部门联动机制、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实现上下游、左右岸、江河交汇处等水情复杂河段的系统治理、联防联控;建立信息共享、工作督察及工作验收制度,协调解决溪河水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溪河水库管理和保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人员,保障财政经费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溪河水库管护;建立信息化技术保障机制,实施“互联网+河长制”行动计划,整合水利、环保、住建、国土等相关行业信息资源,建立健全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全方位提升治河管河能力。
(三)完善保障措施。各村要成立河长制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负责组织推进本村的河长制实施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有专人负责、有专项经费保障。各村要建立溪河水库管理保护长效稳定投入机制,落实溪河水库保护、治理、管理所需资金,并安排专项费用用于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保障。
(四)强化考核问责
建立河长制考核体系和奖励问责机制,结合不同溪河水库管理保护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强社会监督
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发布溪河水库管理保护相关信息。在溪河水库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探索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河长职责、溪河水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溪河水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六)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溪河水库健康教育,树立溪河水库管理保护先进典型,曝光涉水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溪河水库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溪河水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龙尾镇及各相关村河长名单
附件
龙尾镇及各相关村河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