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用地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村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宅基地用地需求调查统计工作,并于2020年1月6日前将《用地需求调查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及《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表》报送农业办。
揭阳市揭东区龙尾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