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揭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根据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精神,自2019年起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按照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8号)要求,依法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切实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
(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按照《社会组织登记办事指南》,规范登记程序,落实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贯彻实施《揭阳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揭阳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强化政府部门的职能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日常对行业协会基本信息、失信信息、良好信息和行业协会年检结论等其他信息,及时记录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揭东区民政局官网主动公开。二是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的一项硬指标,是美丽乡村和干净整洁村建设11项指标之一。截至目前,全区112个村和9个社区居委会已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优化公共服务方面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便民服务。建立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共建立村居社区服务中心9个、社区服务站121个,农村覆盖率达105.36%、城市覆盖率达133.33%。同时,根据《揭阳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依法厘清基层群众性组织权责边界,探索开展村居“万能章”治理活动,全面清理和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手续,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二)积极推进揭东区“阳光村务”创新示范点创建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作,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我局积极牵头相关部门创建“阳光村务”创新示范点,计划到2020年3月底全区121个村(居)建成并启用公开内容规范、程序统一、形式新颖的“阳光村务”综合服务云平台。目前已完成两个试点的创建工作。建立完善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提升党和政府的形象,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确保基层和谐稳定。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格填报责任制、受理转交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共组织5名领导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做到了该填必填、应报尽报,未出现迟报、未报的现象。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方面。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效能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及时、依法在揭东区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发布我局的政务信息。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支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聘请了广东昊良律师事务所两位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为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省学法学习。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普法学习。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和学习的热潮,营造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风尚。在年度学法考试中,成绩优秀率达到了100%。二是积极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考试。2019年我局3名职工取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三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利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学习平台充分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强化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2019年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揭东区民政局贯彻广东省民政厅和广东省司法厅要求,积极参与在曲溪街道榕泰广场开展的“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进基层社区、走入人民群众。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社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2020年,区民政局将继续按照《实施纲要》任务措施分工方案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握民政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责定位,加强民政领域有关制度建设,抓紧健全完善相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专项行政管理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制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推动民政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持续提升民政领域有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决策,加快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部署,认真论证、稳妥推进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严谨的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
三是不断提高民政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考核在年度培训和考核评价中的比重,提高民政干部明法、讲法、信法、按法律办事的能力,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揭东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