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进政府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揭东区民政局工作职责,现制定《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4月修订)
2.《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http://www.jiedong.gov.cn/jyjdmzj/gkmlpt/index
电话:0663-328869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