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13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40号),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区93.2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类(“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老年人福利类等方面。具体项目为:
(一)儿童福利类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40.4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通过项目实施,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
(二)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等方面。
(三)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带动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和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01号),2021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区6.3万元。具体项目为:
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3万元。用于资助我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设备规范化配备、区域性集中养育转型升级改造、提升“养、治、教、康”服务能力,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宗教界收留孤弃儿童关爱服务建设。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21〕52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21〕75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21〕131号),2021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区共计119.2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养老服务、殡葬设施配套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具体项目为:
(一)养老服务体系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建设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等。
(二)殡葬设施配套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揭东云山殡仪馆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办丧环境,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办丧需求。
(三)第一、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19.26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区“双百计划”社工站社工市级配套工资发放。通过项目实施使社工更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四、区本级分成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上半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区分成的通知》(揭市财社〔2021〕113号)、《关于下达2021下半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区分成的通知》(揭市财社〔2021〕126号),2021年市区分成福彩公益金安排共计240.26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残疾人事业项目等方面。
(一)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48.0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我区残疾人教育、职业培训费用;资助残疾人康复,扶持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资助残疾人法律援助;购置残疾人服务机构所需设备等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等福利项目192.21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项目,完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补贴,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照护能力和水平;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办丧环境,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办丧需求;补助孤残儿童(弃婴、弃童)养护、医疗、康复、托管、教育等儿童福利项目;社工站(点)配套建设及开展服务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使社工更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等。
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