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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云山殡仪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2-26 09:4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揭东区编委《关于揭东云山殡仪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揭东机编【2015】3号)精神,同意设立揭东云山殡仪馆,为揭东区民政局属下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区(含揭东区、榕城区、蓝城区、空港区)遗体火化业务和其他殡仪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殡仪馆任务,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内勤股、外勤股、骨灰管理股。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560.749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60.7496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560.7496万元,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60.74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0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47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9.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7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根据2016年预算2017年需政府集中采购骨灰盒、灵牌5000个50万元;购置殡仪车五辆80万元;殡仪馆物业管理一宗100万元;配置冷藏柜一台8万元;遗物焚烧炉一台100万元;停车场修建一宗80万元;购置安装安防设备一宗99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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