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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民政局2025年收养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03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20〕144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23〕3号)要求,揭东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服务工作。“揭东区民政局2025年收养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于2025年02月21日发布询价公告,根据投标单位的合理报价,以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揭东区民政局2025年收养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成交机构为揭阳市天蓝心理服务中心。

  二、成交项目金额

  揭阳市内900元/宗(含税),揭阳市邻近市1400元/宗(含税),广东省内其他城市1900元/宗(含税)。

  按照实际办理的收养评估例数计算。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方一次性结算付完款。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限。

  四、采购服务内容

  (一)收养能力评估: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需要,可以采取面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心理测评等多种方式,按照收养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收养动机和准备、职业与经济状况、婚姻关系、健康状况、抚育教育能力、居住状况、道德品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状况、亲邻关系、社区环境等指标,全面了解收养申请人的情况,并对收养申请人作出综合评定,出具《收养能力评估报告》。

  (二)融合情况评估:融合期间,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收养关系当事人的融合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应当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收养关系当事人反馈、邻里访谈等方式,对收养申请人与被收养人的融合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形成《融合情况调查报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揭东区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663-3277945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城西西一街六巷二号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





    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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