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社会组织: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推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揭阳市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近期将结合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区属社会组织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对应附件表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按照有关要求,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联合业务主管(指导)单位,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取监管对象,随机匹配到检查组。抽查内容、被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将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时间
2022年9月至10月,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各相关区属社会组织商定。
三、抽查内容
(一)党建工作情况;
(二)遵守政策法规情况;
(三)法人治理情况;
(四)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五)评比表彰情况;
(六)涉企收费情况;
(七)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管情况(社会团体);
(八)信息公开情况;
(九)业务开展情况;
(十)慈善财产投资活动情况(慈善组织);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流程
(一)书面自查。被抽查社会组织收到检查通知和社会组织现场检查表后,应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结果。
(二)召开座谈会。检查组赴区属社会组织法定登记住所召开现场座谈会,集中听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三)材料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按照抽查内容对区属社会组织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
(四)现场查看。现场查看法人登记证、内部规章制度等是否悬挂(或摆放)在住所醒目位置;在社会组织住所或社会组织网站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五、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提出,由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请各社会组织按社会组织现场检查表内容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晓霞 0663-3277948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附件2: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