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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打算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6-25 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二0一五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结合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区政府布置的主要任务,研究细化落实措施,着力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狠抓民生保障,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稳步开展。我局根据上级实施民生工程步骤安排,稳步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指标任务。今年全区城镇保障的标准为每人月560元(比原提高100元),补差救助标准为每人月375元(比原提高40元);农村保障的标准为每人月390元(比原提高70元),补差救助标准分别为人月均183元(比原提高30元)。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截止6月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6863户15190人(比去年14626人增加564人,占全区总人数2.25%,),其中城镇对象463户788人,农村对象6400户14402人。

医疗救助和医疗“一站式”作用明显。医疗救助方面,今年1-5月份,共支出医疗救助金186.93万元,救助17597人次;其中直接救助438人次,支出资金83.98万元;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7159人,支出资金102.95万元;临时救助方面,共拨出临时救助13万元,救助困难对象30户,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效的保障。医疗“一站式”开展以来,共救助251人次、支出26.79万元,区外治疗“一站式”救助54人次、支出22.06万元。目前,我区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已达到70%,完成省下达的指标。在落实医疗救助金“阳光发放”的同时,我局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目前,全区各镇、街道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一门受理窗口”,同时将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工作职责、监督投诉电话公布上墙,真正做到“一明显三上墙”更加准确的界定救助对象,形成长效机制。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明显提升。从一月份起,五保供养标准比原提高140元,达到每人月650元。截止2015年6月底,五保对象1713人,其中分散供养1496人,集中供养217人;供养资金667.968万元,其中分散供养资金583.368万元,集中供养资金84.6万元。在抓供养的同时,我局聚焦“暖心行动”, 建立党员和村干部联系五保户制度,目前,与五保户结对服务共有121对,参与结对的党员、干部等人员共92人,有363人(次)上门开展服务活动。敬老院建设方面,在去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完成的基础上,玉湖镇敬老院、新亨镇敬老院、曲溪街道敬老院、埔田镇敬老院四所已达到省二级敬老院标准,其他3所敬老院正在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力争达到省二级敬老院标准,目前,全区在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共有有217人,供养标准每人年67800元。

防汛救灾扎实有效。针对2013年“天兔”、“尤特”造成的破坏,我局未雨绸缪,按照新的应急预案框架制订救灾应急预案,完善全区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做到组织指挥有力、调度管理科学、应急准备充分、协调配合顺畅,有效减轻灾害损失。

  (二)彰显民生民权,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搭建了新平台

孤儿保障事业发展加快。从1月起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月1240元,每人月增加9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月760元,每人月增加60元。今年来全区已确认孤儿共247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188人、区福利院孤儿59人,发放基本生活费共128.633万元,其中社会散居孤儿84.622万元、区福利院孤儿44.011元。在“春节”和“六一儿童节”期间,组织对全区孤儿进行慰问;定期和不定期会同孤联办相关成员单位对各代养点进行走访,并指导、督促各代养点的监护人加强对孤儿的消防安全等工作的关心和防范;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摸底调查统计工作。

老龄工作丰富多彩。我局结合揭东实际,制订《揭东区完善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并于6月起实行普惠型发放。惠及全区80周岁以上特殊群体老人1136人( 1-6月份共发放津贴720080元),普通80周岁以上老人12431人(发放津贴310775元)。我们还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状况抽样调查的工作,共有四个镇十二个村被列为调查对象,现已完成前四个阶段的工作;开展政府投保老年人人身伤害保险的宣传和理赔追踪等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至目前,全区共有15位老人受意外伤害共获得赔偿金额13160元。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开展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召开了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全区村务公开基本实现了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制度、“五统一”。 积极筹措资金24万元,支持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资助每个村(居)2千元。至5月底全区120个村(居)已全部完成了“一村(居)一公开栏”改造升级工作。根据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揭东区反馈意见的有关整改落实工作,阶段来,我局积极推进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改,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分发至各镇(街道)贯彻落实,建立健全镇级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改。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工作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75就家,现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床位数共1563床,完成“十二五”规划揭东区床位建设任务指标。在婚姻登记窗口中开展优质服务工作,促进婚姻登记窗口健全管理、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截止5月底,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2150对,离婚登记208对,补领结婚证124对,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96份。

  (三)推进创新创优,为民政事业良性发展厚积了新优势

双拥工作认真扎实。我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春节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组织走访部队,协助做好军政座谈会有关工作,送给部队慰问金9.8万元(其中区8.3万元、各镇慰问部队1.5万元);慰问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向各单位及部队送慰问信5000份,为现役军人家庭、残疾军人、“三属”等送“光荣之家”对联3000副。

优抚政策落实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文件,认真抓好优待、抚恤和定补工作,全区今年优待各类优抚对象4568人,上半年抚恤事业费支出共779.7768万元,同时,重点加强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开展并完成《烈士证明书》的换发,完成4568名优抚对象身份证的识读、和图片采集上传工作,完成192个烈士档案、248个残疾军人档案的整理及归档。

退役士兵接收圆满完成。共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219名,及时抓好退役士兵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全区拟报名参加2年中等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218人,积极引导退役士兵为社会再作贡献。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显著加强。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注重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加强和规范行业协会建设。截至目前,全区依法登记社会团体112个。行业自律体系建设组织年度检查,至目前,参检率达68%。

区划地名工作稳步前进。我局启动了区划调整后县级界线勘界资料送区档案局归档工作,对榕城揭东线、揭东揭西线、揭东普宁线3条县级界线和榕城揭东普宁、揭东揭西普宁2个三交点的协议书及其附图等资料各一式一份送区档案局归档工作。落实了榕城揭东线界线重新勘定后划归揭东管理的3颗界桩委托管理,完成了《揭东地名故事》拍摄工作。

惠民殡葬步伐加快。今年我局把推行文明祭祀、落实惠民措施作为工作重点。全区清明期间祭祀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乱燃乱放现象基本杜绝,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4月9日,在云山殡仪馆树葬区举办骨灰植树活动,共骨灰植树1010具。截止6月20日,云山殡仪馆共火化遗体5601具,实现了“零差错”和“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工作目标;执行城乡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共落实免费对象405宗,减免费用60.75万元;同时对重大交通事故和特殊刑事案件遗体冷藏费实行全免或半免,上半年共减免遗体冷藏费15宗23万元。从7月1日开始实行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除政策,我局及早准备,与各区民政、财政部门沟通,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规范申报资料和经费结算工作,并积极联系、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骨灰盒,服务广大丧属,让惠民殡葬落到实处。

(四)着力提位提效,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新基础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效果明显。核对中心成立后,中心结合低保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安、税务、社保、工商、住房建设、殡仪馆等部门协调沟通,定期开展低保对象信息比对,获取申请或已救助家庭的户籍、车辆、就业、社保等方面的信息,不断推进低保信息动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在实地调查方面,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传统调查方式,对新申请的家庭逐户调查,严把低保入口关;对已救助家庭,入户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准确认定对象;同时将核查的对象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问题限时落实整改。今年来,核对中心共核查423户984人,不符合低保条件40户85人。

抗战遗址纪念设施得到兴建。为祭奠大脊岭抗战中英勇牺牲的抗战先烈,深入挖掘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历史内涵和现实意义,我局努力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纪念设施建设工作,目前到位资金200万元,确保今年8月15日前完成一期修复工程。

云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稳步推进。改扩建工作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一期工程火化车间和骨灰楼建设项目已于2月24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一层混凝土建设,二期工程大型功能厅建设各项筹备工作也扎实推进中。

同时,流浪乞讨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涉军维稳、彩票发行、统计工作等均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在对全区未修缮散葬烈士墓的摸底清理的基础上,将向上级争取修缮资金,确保散葬烈士墓得到及时修缮。

(二)加强云山殡仪馆工程的管理力度,确保质量和进度,尽早完成基础工程,顺利进入火化炉和骨灰架位的安装阶段,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二期工程的筹备、申报工作。

(三)继续向上级申请资金投入对敬老院修缮及设施改造,力争各镇(街道)将敬老院运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解决服务人员的编制问题。

(四)落实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和落实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筹备“八一”建军节拥军慰问活动;开展2年中等职业技能培训网上报名工作。

(五)做好重阳节和春节期间的敬老服务及慰问工作;进一步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为全区70岁以上老年人投保人身伤害保险。

(六)开展2015年度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确保当年度创建比例达到10%以上。

(七)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落实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备,落实普查保障,衔接购买服务等事项。

(八)建立健全揭东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办理。

(九)对7月1日起实施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做好宣传工作。

(十)指导云路镇赵埔村居家养老示范点完善内部配套设施建设和资金申报手续,争取该养老示范点早日投入使用。

   

               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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