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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9-16 15:1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打基础、补短板,抓重点、兜底线,转作风、强能力,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百日百项大行动”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云山殡仪馆改扩建二期工程

  云山殡仪馆改扩建二期工程,拟新建悼念厅1座、服务楼1座、业务楼1座、停车场1个,改建拜祭区,安装焚烧炉尾气处理设施一套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计划新增用地面积86689.4㎡,总建筑面积12110㎡,计划投资总额6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上级支持,勘察、设计周期为4个月,土建工期为24个月。至2018年6月,累计投入资金420万元,已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完成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区政府同意项目启动建设的批复;财政局的资金到位证明;地震局的准予立项意见;环保局的环评意见;发改局的核准项目立项及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招标;现场钻探工作;前期场地三通一平工程施工工作(6月14日竣工验收);与相关部门协调达成调整规划共识;区政府同意有偿划拨项目用地的批复;区国土局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通知书等工作。

  二、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强化民生保障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相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目前,全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5485户14814人,纳入特困供养(五保)1823人。二是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标准。6月25日,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提高2018年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的工作意见》,从2018年1月份起,我区城乡低保标准在2017年的标准的基础上各提高10%,补差水平城镇对象每人月由原460元提高到520元;农村一类、二类、三类对象每人月分别由245元、235元、225元提高到265元、255元、245元。拟于7月份将1-6月份提标补发资金同7月份低保金一并发放。三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精准救助行动。今年来,全区共拨出医疗救助资金284.07万元,救助1110人次;临时救助资金46.2万元,救助困难对象66户254人次。四是开展节日慰问活动。春节前夕,市、区领导带队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据统计,2018年春节,全区共向困难群众发放慰问资金341万元。五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寒冬、酷暑,我局认真开展街面巡查救助,为流浪乞讨人员送去衣物和食物,半年来,共救助138人次(其中上门求助113人次,街面救助25人次)。

  三、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全面发展

  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养老服务场所127家,养老床位共373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4.6张。加大资金投入,完成7所镇办敬老院喷淋装置安装工作。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加强80周岁以上老人的动态管理,及时发放高龄生活津贴。为65周岁以上老人投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推动“银龄安康行动”实施。二是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及时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适时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目前,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每人月1560 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月9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月500元。积极开展弃婴(弃童)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半年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寺庙收留孤儿清零工作,鉴于揭东区尚未设立儿童福利院,经多方协调、申请,揭东区宗教界等机构收留的孤儿暂时委托揭阳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安置。截至6月底,我区已安置3名孤儿。三是牵头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提标工作。2018年,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57.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

   四扎实开展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按规定落实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并落实医疗保障。做好2018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名单核对工作。二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工作。做好2016年6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及2017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提出解决安置各镇(街道、开发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遇低问题的建议。开展退役士兵参加2年中等职业技能培训意向调查摸底工作。落实军休人员安置政策。三是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协调政府和军队走访慰问老红军、军烈属和军休干部。四是积极推进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我区应建立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7个、村(社区)复退军人服务工作联络点120个(74个村、46个社区),目前已全部落实。五是做好涉军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全区形势稳定。

  五、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提升专项社会服务水平

  一是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措施。今年来,全区火化率达100%“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植树(撒散),回归大自然”继续推行。殡仪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二是规范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登记、提高服务。三是加强界线、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扎实推进地名普查工作,向省、国家提交地名普查成果复验申请。加强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促进边界地区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一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推进村务公开工作,抓好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二是切实推进社区建设。完成全区112个村民委员会和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监督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加大对民政专项资金、民政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管理干部,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民政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全员覆盖学、领导带头学、反复深入学、结合民政工作学,学懂弄通其中蕴含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学懂弄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政治责任。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让全区民政系统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群众权益的保障者、社会治理创新的推进者。

  二、继续加强底线民生保障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特困供养和医疗救助等救助补助标准。继续开展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实施临时救助,推进精准扶贫。完善低收入家庭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和审核审批机制。加快核对系统数据共享工作,拓展核对系统数据分析服务领域。

  三、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进一步实施《揭阳市揭东区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加快养老床位建设,确保2018年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35张以上。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孤儿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和老龄事业宣传,持续实施“银龄行动”,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强化社区治理与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实施城乡社区服务规划“十三五”规划,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加强村民小组规范化建设,健全村规民约。继续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和社会工作深入发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五、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全力支持机构改革。不折不扣落实优抚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巩固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清零”成果,维护好退役士兵切身利益。组织建军节拥军慰问活动,开展9月30日烈士纪念日活动。紧跟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进程,提高拥军支前服务保障水平。

  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大违规土葬和乱建坟墓的查处力度,巩固火化率,创建殡葬改革文明示范村、镇。有序推进云山殡仪馆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和揭东区经营性公墓建设。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地名普查成果,加快成果转化应用,重点做好图录典志编纂工作。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启动第四轮界线联检,维护界线平安稳定。

  揭东区民政局

  2018年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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