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宗[2015]1号
各宗教爱国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春节、元宵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区宗教界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根据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实际,现就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宗教爱国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以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加强领导,各宗教团体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指挥,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检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各寺庵教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严格执行防火和防盗安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开展宗教活动。各宗教爱国团体要在春节前开展一次 全方位安全大检查,如寺庵教堂用电线路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及质量检查,对庙殿火烛落实专人管理,要落实防盗值班保卫制度,要组织力量,实行24小时加强值班巡逻,确保财产安全。
三、要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在春节、元宵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各中、大型的宗教活动一律要经我局审批,同意后要与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订消防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四、要加强节日期间燃气安全管理,各宗教活动场所食堂要注意节日期间的用气安全,坚决杜绝使用过期钢瓶充气,注意用火安全。
五、要加强节日期间用电安全管理,要注意电炉、电灶安全使用,杜绝超负荷用电等一切违章用电行为。
六、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加强同消防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在值班室标明单位联系电话,一旦发现可能发生安全事故苗头,应及时报告。
七、通过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认真整改,区宗教局在此期间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如再发现火灾隐患问题,将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
揭阳市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