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精神,现公布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及支持下,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调研督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做好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和帮助作用。
一是加强领导协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更新,我局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公开标准,完善好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让广大人民群众能更加方便地获取信息。
二是严格审查后公开。根据《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职审查人员,落实审查职责,有效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了信息的安全。
三是强化问责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四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我局根据《揭东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揭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揭东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四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五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年度公开报告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部门文件的其他文件类信息4条。
2018年 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