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面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进行信息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进行办理,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2022年度未收到任何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时报送、维护及更新各项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限、形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宣传栏等渠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与区政府办及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接,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立工作,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责任部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及时、规范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出现错别字、敏感字等现象进行整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依照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许多不足,如公开时限不够及时、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
2023年,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和规定,坚持“主动公开,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监管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局政府公开情况进行督促,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