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民族宗教事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服务的实用性、有效性。
(一)主动公开
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全面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民族宗教公开信息,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2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每个拟公开政府信息都经过经办人拟定意见、部门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审批等程序后方发布。通过层层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专人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同时依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与民族宗教事务深度融合。
(五)监督保障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对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公开日常维护工作。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2025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揭阳市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