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自2013年6月开始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以来,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参照上级相关文件,作了具体部署,情况如下:
一、成立创建“平安活动场所”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曾育群任组长,副局长黄创斌任副组长,黎育生、张旭敏为成员,指导各活动场所创建工作。
二、传达贯彻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文件精神。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中去,创造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氛围。
三、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对照活动考评量化表进行自查,查漏补缺。
四、我局争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1、印发2016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同区国保部门紧密联系,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外出以及外来人员管理,注意宗教涉外渗透工作。3、组织力量,不定期到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督促,加强对治安、消防等安全措施落实管理。4、重申大型宗教活动报告制度,确保宗教活动正常开展。
五、到今年为止,我局按照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考评量化表以及我区宗教活动实际情况进行考评。目前我区共创建平安活动场所共16个。但由于我区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为固定处所,经济基础差,人员年龄偏高、素质较低,距离创建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把已创建活动场所作为带头模范作用促进其他场所创建工作,为全面创建平安活动场所打下基础,为我区创建“平安细胞”工程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