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宗教活动场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营造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良好社会法治环境。根据《揭阳市揭东区关于宗教工作督查对广东省委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揭东统通[2019]1号)工作安排,经区委领导同意,现就举办统战工作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9年7月10日—11日(10日上午9:00-9:30报到)。
二、培训内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宗教事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宗教政策法规、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内容。
三、培训对象:
1、区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2、各镇(街道)党(工)委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党群副书记)、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镇领导;
3、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
4、辖区内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村(社区)负责人,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通知。
四、培训地点:中共揭东区委党校305教室(揭东区电大内)。
五、培训工作重要,参加培训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场地限制,请尽量拼车前往,有序停车。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统战部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