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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年鉴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6-08 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概况:揭阳市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现有人员编制2名,我区现有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四大教派,区宗教团体有佛协、基督教“三自”爱国会2个团体,共有38个经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其中佛教20处、基督教11处、天主教6处、道教1处)。教职人员53人,教徒人数约1.5万人,分布在全区7个镇各个角落。

少数民族工作:现有常住人口714人,民族有壮族、黎族、土家族、瑶族、满族、哈尼族、彝族等24个少数民族,民族工作管理稳定正常有序开展。

宗教事务管理:

一、开展一系列专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继续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创建。

今年继续传达贯彻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文件精神。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中去,进一步提高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氛围。要求还没有评上“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场所,对照活动考评量化表进行自查,查漏补缺。根据对照创建标准,对剩余场所进行考量,认为揭东区光明庵达到创建标准,推荐为今年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

二是认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收留孤儿排查工作。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于725-26日开展对辖区内宗教界等机构和个人收留孤儿(弃婴、弃童)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按揭民〔201767号通知精神,逐条对照,边查边改,落实责任,逐个建立台账,认真组织对揭东辖区内宗教界等机构和个人收留孤儿(弃婴、弃童)进行排查。经对辖区内历年来收留孤儿(弃婴、弃童)的锡场镇广安寺、光明庵、新亨镇凤山寺、玉窖镇腾龙寺等宗教活动场所,法人都有在区民宗部门依法登记,养育场所安全,基本符合养育条件,养育的孤儿(弃婴、弃童)都有解决户籍并纳入区福利院集体户管理,同时与区福利院签订寄养协议书,共43人,其中:入学入托30人,其他13人或重残或年幼,未到入学年龄和不能上学,每月由区民政局直接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450元到各寄养点监护人的账户,这些孤儿(弃婴、弃童)都生活得很好。经排查也存在着寄养点孤儿基本生活费虽然有全部用于孤儿(弃婴、弃童)的抚养、照料和教育,但由于这些场所人员业务水平的限制,也没有经过培训,个别场所存在记账不规范。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三是建立和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宗教工作网络。

为贯彻落实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粤发【2017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应当有一名领导分管宗教工作,确定一名干部负责宗教工作;村(社区)要落实一名干部具体协助负责宗教工作。目前,全区七个镇已落实宗教工作网络。

四是做好民族专项工作。

我局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确保我区民族领域稳定。

二、服务社会,为建设和谐揭东做贡献。

首先,我们从关心和帮助宗教人士的日常生活入手,我局领导经常拜访区的宗教代表人士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协调各方面关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对宗教界代表人士逢年过节,我们都上门慰问,并送上慰问金,对生活困难、疾病以及意外事故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慰问。

其次,我局不定期地向宗教人士通报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给他们作国内外形势报告,使全区宗教人士认识到只有国家、社会发展了,宗教才能发展,社会稳定了,宗教才能和谐。

另外,在宗教界中树立正面典型,在电视上宣传他们优秀事迹。这样逐步增强他们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同时加强他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同时发扬他们乐善好施、甘于奉献、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广泛引导宗教界挖掘和发扬积极因素,动员他们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宗教界共捐资社会公益事业70万元,捐赠大米50万斤,食油900多桶,面700箱,特别是佛教释耀瑜会长在收养孤儿、颐养院建设及供养、布施等方面投入资金达几十万元,腾龙寺、紫林庵、金龙寺等在扶贫济困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其中锡场道教玉清宫在今年9月举行玉清宫扶贫助孤发放仪式,发动社会热心人士慷慨解囊,共捐资5万元。开展这次慰问活动,帮助全镇贫困户和敬老院孤寡老人解决生活上困难,受到社会各界人士一致好评。基督教、天主教修桥造路公益事业等方面也做出一定成绩,共同为建设和谐揭东作出重要贡献。

友好往来:2017年,我局实行教职人员往来管理制度,很好掌握友好往来情况,友好往来和谐、正常、健康开展。

              

                 揭阳市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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