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局省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方案》关于疫情防控组成员单位要求,制定我局具体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宗教工作一科、二科全体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
组长:方创旭
副组长:吴汉明、洪树林、洪金荣
成员:郑旭辉、李莹、黄苑华、吴晓宜、赵洪莲
我局领导小组与省民族宗教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对接由吴汉明、吴晓宜负责。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局、省政府和市局、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积极主动地协助、配合市有关部门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宗教领域扩散。
(二)指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各市级宗教团体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政策措施。
(三)指导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指导各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立宗教领域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并收集、整理、上报有关疫情防控情况信息。
(五)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加强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识,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六)及时收集、整理、处置和报送涉宗教领域防疫信息和网络舆情。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组。
(一)综合统计组。负责与省民族宗教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接,及时传达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等部署要求。组织制定我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汇总、综合、上报我局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建议、信息等;汇总统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教职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民间信仰场所有关人员感染疫情的情况,并第一时间按要求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组长:方创旭,承办处室:宗教工作一科)
(二)巡查处置组。负责督导检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情况,并第一时间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各县(市、区)处置民族宗教领域涉疫情防控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有关问题线索转办核查工作。(组长:吴汉明,承办处室:宗教工作二科)
四、工作制度
(一)建立例会制度,每周研究民族宗教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重大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各工作组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有效推进职责范围内各项防控工作。
(二)信息通报制度。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最新工作进展,并以书面形式于每日下午14时前将当日工作信息和情况报综合统计组。各工作组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遇有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三)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失误的,以及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工作组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要严明纪律,恪尽职守,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前,有关人员一律取消休假,确保在岗在位,并加强应急值守,特别是严格执行春节期间24小时“双值班带班”制度,与全社会共度难关、战胜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