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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揭东区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16:0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鉴于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部分省市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冬春季本地疫情风险增加,为防止我区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揭东区关于《揭阳市揭东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元宵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七个一律七个必须”的通告》、《揭阳市揭东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1、即日起,各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在疫情期间还没有批准开放的要继续落实“双暂停”措施,已批准开放的一律停止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按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2、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和巡查,严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遇突发情况请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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