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转发<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通知》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