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区宗教局),均为正科级。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
2、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3、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4、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实施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5、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指导宗教界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战部副部长1名(兼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副局长1名(兼任宗教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