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进一步保护我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起草了《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5日通过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9月25日,未收到公众意见,现予以公示。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