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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埔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7-27 16:21 浏览次数:32 【字体: 分享到:

关于印发埔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埔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整治,深入企业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全面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执行中遇到问题,径向  镇安办反映。


埔田镇党政办公室

                               2017727


埔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以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结合实际,经镇政府同意,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胡春华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要求,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镇范围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地毯式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夯实我镇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谢奕涛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杰同志副镇长吴志强同志任副组长,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办全体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陈创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

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施工项目、冶金等行业和职业病危害、特种设备、学校安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治理等行业领域。要特别突出检查近年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检查消防、道路交通、化工、施工项目等重点行业,突出检查人员集中的重点企业,突出整治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为期五个月时间进行地毯式清理活动,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一)部署推进阶段(即日起-7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安委会的总体安排以及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三小”场所、出租屋和民宅火灾、危险化学品、商贸场所、特种设备等事故多发的地段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较大事故频发的势头。相关工作方案于7月28日前制定印发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1日-11月3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市、区、镇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检查督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始终围绕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这一目标。对第一阶段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工作落实,不留死角。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快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进度,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职能部门总结报告于2017年12月5日前报书面送镇安委会办公室。(传真:3230999)

六、检查内容

(一)第一阶段

 1、全面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从现在开始至8月30日,各村(居)要组织本村(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4)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明确隐患检查、报告、登记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和验收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5)职工安全教育情况。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特殊岗位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工人,严肃处理无证上岗的行为。

(6)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检查。在企业开展自查的同时,从8月1日至11月30日,各村(居)和各相关单位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行业和领域立即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整治:

(1)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抓好《揭阳市揭东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启动为期3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摸清车辆底数、提升营运车辆安全性能等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泥头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监控,依法从严查处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镇派出所、投资办牵头,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分工配合)

(2)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抓好《揭阳市揭东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落实,确保今年底前完成组织摸排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各级域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相应数据库并绘制电子图等相关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歩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严密管控措施。检查加油站、企业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零售(批发)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雷、防静电、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情况。(镇安委办牵头,镇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落实)

(3)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广东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启动为期3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电气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全镇各村今年要集中对企业和村(居)逐一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逐一建立排查档案,今年底前对村(居)的排查率要达到50、对重点单位的排查率要达到100%。进一步加大“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重点单位的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镇派出所牵头,各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配合)

(4)施工项目专项治理。进一步抓好各类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突出加强桥梁、隧道和路基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高层建筑、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治理。(镇投资办、供电所等部门牵头)

(5)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抓好《揭东区2017年年度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揭东区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落实。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紧盯粉尘防爆专项整治10大重点问题,强化作业场所超过10人以上粉尘企业整治工作。继续以排除涉氨制冷企业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等“两类重大隐患”为重点,开展涉氨制冷安全专项治理“回头查”。加大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机械防伤害、冶金陶瓷水煤气安全等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工作。(镇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依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按照省质监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整治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游乐场、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特种设备,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以及重大影响的其它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治理。(镇物业所、工商所牵头)

(7)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镇教育组牵头,镇派出所等部门依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8)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重点攻坚治理。按照《广东省2017年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攻坚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各项攻坚治理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镇派出所、教育组、投资办、农业办、林业,推动攻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除了以上重点专项工作外,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自身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高铁、农机、油气管道、民爆物品、旅游、环保、人防工程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眼里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找准重点、完善方案、精准发力,确保取得成效。

(二)第二阶段

1、对第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对第一阶段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之前在各类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整改工作,督促完成整改,对整改无望的,要上报镇安全办。

2、结合实际,对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再治理。各村、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情况,及时分析存在问题,调整工作重点,对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再检查、再治理,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尾巴。

六、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确保取得扎实成效。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从即日起,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到分管的线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反省警醒,立即采取行动,深入安全生产工作最前线抓好责任落实、问题查找、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赋予的职责和本部门的职责范围,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或本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根本落脚点,督促推动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辩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强化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要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广泛采取随机突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突出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环节的检查。监管执法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参与,提高检查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隐患。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完成整改或严密监控。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治工作要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有关成员跟踪督办,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责任人,推动企业做好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的“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力争妥善整治消除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安全隐患。

(四)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注重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与此前部署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继续推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录入和管控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成果,确保工作统筹兼顾。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继续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合力。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严查严惩暴力抗法、阻碍检查等违法行为,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指令或行政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行动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保险业、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等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共治氛围。

(六)强化考核督查,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各村要依法从严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事故案件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责任。

(七)总结提升,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信息交流、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安全风险与隐患动态趋势、内在规律的分析研判,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做法。

(八)加强协调,及时反馈。建立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于每月20日前及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进展情况报送镇安委办。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25日前报镇安委办,并由镇安委办汇总整理后报区安委办。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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