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各旅游企业: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揭东府办明电[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各旅游企业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按各自职责加强节前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及时有效处置旅游消费投诉、重大舆情和涉旅安全事件。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救援和处置,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相关信息到镇党政办(联系电话:3230103),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埔田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