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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埔田镇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埔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17 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埔田镇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过程出现疑问,请向农业农村办公室反映。

埔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埔田镇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精神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根据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粤委农办〔2020〕36号)、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揭市农办〔2020〕8号)精神,结合我镇农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依法依规,精心组织,选优配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规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或者依法补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因地制宜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职位“一肩挑”,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的任期与换届时间与村民委员会保持一致。

、重点工作

  各村要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统筹谋划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

(一)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制度

  本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后,任期统一调整为5年,与村党组织、自治组织任期保持一致。换届顺序一般应先党组织、后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村党组织书记产生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名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候选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选出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监事长和副监事长。

提倡村民代表兼任成员代表,村“两委”班子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职条件必须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粤组通〔2020〕15号)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条件。

(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

  2019年以来已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补选的方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尚未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换届选举条件的,可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作为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选举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并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其任期与村委会任期相同;换届选举条件不成熟的,可通过补选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待本届理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后进行换届选举并调整任期,与下一届村委会选举时间和任期保持一致。

(三)妥善解决好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问题

  村党组织书记具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不具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可以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修改章程,在章程中规定村党组织书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誉成员并明确其权利义务,再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原则上名誉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享有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按相关规定从当年度村级集体收益增量中拿出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我镇“一村多社”的行政村,即一个行政村有多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村,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四、选举流程及要求

  由村党组织将经过联审的村党组织书记推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将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推荐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通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并选出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监事长和副监事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应当有本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应当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村党组织书记当选的,宣布当选人名单,非提名候选人当选的,暂不宣布当选结果,组织开展联合审查,对查实存在负面清单(参照村“两委”人选条件)情形的,一律不得确认当选。

  选举结束后,当选人名单报镇党委、人民政府审核后,向全体成员公布。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和办理法人变更手续。

五、时间安排

  根据区的统一部署,原则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2021年3月4日前,镇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制定示范章程;

(二)实施阶段。2021年3月5日,各村制定选举方案,确定选举时间;3月14日召开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代表;3月20日完成理事会、监事会选举,镇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章程修订;原则上3月21日报送选举结果,基本完成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1年3月底前,完成章程、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

、保障举措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是事关农村发展稳定的大事,各村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指导,并与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民政部门、镇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要将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与当前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强化宣传,精心组织。各村要做好换届动员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省换届选举文件精神,集中宣传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和法规,统一基层干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思想,引导他们自觉参与、理性参与、依法参与。要坚持周密筹划,强化舆情监测和应对,密切跟踪民情,做好涉换届选举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工作。

(三)化解矛盾,维护秩序。换届选举期间往往是农村集体内部各种矛盾的易发期。各村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三资”专项清理整顿,主动答疑解惑,及时消除疑虑,努力化解隐患,实现和谐换届。

(四)加强后续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上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应在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移交印章、文件、登记证书、凭证、合同、会计账簿等资料。换届工作结束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负责人、章程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变更登记,换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要加强对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培训教育,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照有关规定修改和完善章程,使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基层的日常运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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