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揭阳市人社函[2017]266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全镇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各级政府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和缴费率是省、市、区对我镇考核的重要指标,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完成任务时间:2017年9月至10月20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埔田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