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金东岭村村民小组优化调整方案、车田村村民小组优化调整方案、马硕村村民小组优化调整方案、荖洋村村民小组优化调整方案,新设立的村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的选举纳入2026年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同步完成。原村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的任期至本届(第八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附件:资料13之附件1金东岭村村民小组优化调整方案.xlsx
揭东区埔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