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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溪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1-20 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社区(居委)、有关部门: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将《曲溪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揭东区曲溪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28日

曲溪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7月18日揭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以及揭东区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迎接国家十部委对我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验收,根据《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东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东府办明电〔2019〕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我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运用工程手段,着力解决村生活垃圾收集点、镇转运站建设、管理和保障运营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转运及时、处置科学,顺利通过国家验收。针对被暗访曝光的农村生活垃圾中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对没有被暗访到的地方自我检查,自我整改完善。

  二、工作任务

  (一)对标验收标准,全面梳理完善。按照“七有标准”(1、有完备的设施设备;2、有成熟的治理技术;3、有完善的收运体系;4、有稳定的保洁队伍;5、有“四边”保洁方案和机制;6、有完善的监管制度;7、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检查设施是否完备到位、检查治理技术是否成熟符合规定,检查收运体系是否完善、检查保洁效果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检查保障是否到位,及时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  责任人:各社区(居委)主任)

  (二)熟悉验收内容,把握工作重点。要全面掌握国家农村垃圾治理现场核查内容,详细掌握验收方法、核查重点。特别是要掌握国家验收“四必看”(河道两边、主路两旁、房前屋后、收运设施)和“四必问”(普通村民、村内垃圾收运处理负责人、保洁员和终端处理设施联系人),有的放矢重点推进、提高工作效率。

  完成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  责任人:各社区(居委)主任)

  (三)完善设施建设,加快站点改造升级。要加快推进各社区垃圾收集点的升级改造,目前尚未完成改造升级的行政村垃圾收集点要立即动工建设,力争2019年底全面完成。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乡镇自筹和乡贤捐资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更新和增加垃圾转运车辆等硬件设施,确保建设管理资金到位,保洁人员到位,符合验收要求。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  责任人:各社区(居委)主任)

  (四)全面开展城乡保洁。一是各社区(居委)要全面落实村庄保洁员制度,按照每500人配置一名专职保洁员的标准,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明确镇、村、社等各级各部门职责及保洁工作要求。二是结合开展“五城同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等活动,深入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大清洁专项活动,做到村庄和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铁路沿线、山林等路边、山边无垃圾,河流、水塘、湖泊等水面无漂浮物,村容村貌和村庄环境整洁卫生。三是要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杜绝就地焚烧垃圾和向榕江、枫江等江河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  责任人:各社区(居委)主任)

  (五)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各社区(居委)要按照《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指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降低收运处理成本,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  责任人:各社区(居委)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黄焕辉同志任组长,环保办主任吴静波同志任副组长,财政所所长吴锭辉同志、农业办主任王跃鹏及各社区(居委)主任为成员。各社区(居委)也要相应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居委)主任任组长,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快改造升级。向各社区(居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各镇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改造升级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各社区(居委)生活垃圾收集点改造升级工作,计划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各行政村垃圾站点升级改造任务,并结合实际在较大的自然村增设标准化垃圾点(即按照揭东建〔2016〕41号文件的要求)。

  (三)强化资金保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乡镇自筹和乡贤捐资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治理、逐步更新和增加垃圾转运车辆等硬件设施。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这一契机,在全街道大力倡导“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加强宣传,督促指导各社区(居委)向民众发放倾倒垃圾指引,引导村民科学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宣传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验收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每月一报的机制,各社区(居委)要将所负责的任务进展情况每月22日前报送街道环保办,由街道环保办落实专人收集汇总。同时,街道环保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被暗访曝光的农村生活垃圾中存在问题整改进度慢或者整改不彻底的,甚至屡次出现类似问题的,将督促社区(居委)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街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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