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朋友们:
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赋予全体公民的义务和职责。为提升全街道干部群众的文明素养,塑造我街道城市文明新形象,特向全街道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积极学习普通话
普通话的普及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讲好普通话是一个公民文明素养的重要体现。我们要站在提升自身文明素养,加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讲好普通话的重要意义,通过看书、上网、听广播、看电视等多种方式,从说好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话开始,用心学习普通话,不断提升自己的普通话水平。
二、以身作则,主动使用普通话
推广和普及普通话是一项全民工程,必须人人参与。我们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学校、医院、机关、广场、街道、超市、公交车等公共场所、相关会议发言以及对外发表言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做到自觉说普通话,真正使普通话成为我们的生活语言和日常语言,努力让说普通话成为全街道人民的共同行动。
三、宣传发动,大力推广普通话
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加入到说普通话的行列中来。对于不会说普通话的人我们要热情地帮助,对于在公共场合不说普通话的人我们要进行善意的提醒,对于说脏话粗话的行为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制止。全街道各级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窗口行业的工作人员及广大青少年要带头说普通话,带头监督指正不说普通话的行为,主动做普及普通话工作的示范员、监督员和推广员,努力为建设“文明曲溪”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揭东区曲溪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25日